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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7月前
军营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有多项优待政策。 新内务条令允许女军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着便服,不必着军服。 女军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不得安排夜间值班。 连队的女军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可以每日回家住宿或安排到公寓住房住宿。 军人、军士和军队文职人员的婚假统一为10天。 2023年1月1日起,军官和军士结婚的婚假为10天。 2024年1月1日起,军队文职人员结婚的婚假也为10天。 军人和文职人员的产假和育儿假规定。 生育子女的产假为188天,特殊地区工作为308天,流产产假根据怀孕时间长短不同。 符合条件的军队人员每年可享受5天育儿假。 独生子女赡养父母假和分居费政策。 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每年5天,需满足独生子女和父母一方年满60岁条件。 婚后与配偶常年分居的女军人和女文职每月可获得1000元分居费。 职业特殊保护措施保障女性权益。 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性文职人员不得被辞退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怀孕和哺乳期间的女军士服役期满不安排退出现役,按原军衔级别确定待遇并定期增资。 怀孕或哺乳期女军官本人不愿意转业的,不得列入转业计划。 高科技装备的发展为军营女性提供了更多发展机会。 随着高科技装备的增多,衡量军人和文职人员能力的标准已不限于体力和耐力。 女性在主战岗位和艰苦地区的比例逐渐提高,作用日益显著。 军队为女性的长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空间和条件,女性指挥员和高学历女文职不断增加。#新政策 #军人 #军营 #女军人 #条令条例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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