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律说法10月前
问:什么案件由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 答:一类:搜、拘、滥、私、逼;暴、虐、枉、玩、执;放、假监、脱逃。 二类:公、机、权、大、省以上 14个具体罪名如下: 相关法条如下: 《刑法》第238条 【非法拘禁罪】①(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 《刑法》第245条 【非法搜查罪】②(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 《刑法》第247条 【刑讯逼供罪】③【暴力取证罪】④ 《刑法》第248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⑤ 《刑法》第397条 【滥用职权罪】⑥【玩忽职守罪】⑦(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情形除外) 《刑法》第399条【徇私枉法罪】⑧【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⑨【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⑩【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11) 《刑法》第400条 【私放在押人员罪】(12)【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13) 《刑法》第401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14) 法律依据如下: 《高检规则》第13条 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公安部规定》第14条 第十四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下列情形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 (二)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 《刑诉法》:第19条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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