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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虽坏,但他做了一件好事,下诏书禁止妇女缠足 #缠足作为摧残中国女性千年的陋习,在清末迎来关键的禁止进程,与慈禧太后的举措密切相关。 清末内忧外患交织,西方思想大量传入,“缠足是落后文明象征”的认知逐渐扩散,反缠足呼声愈发高涨。其实早在康熙年间,清廷就曾尝试禁止缠足,却因民间积习过深失败。而慈禧的态度转变,成为推动禁缠足的重要推力。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慈禧携光绪帝仓皇西逃,颠沛流离的屈辱经历让她意识到:大清若不改革,终将覆灭。1902年,她以光绪帝名义颁布上谕,直指“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要求缙绅之家带头“婉切劝导”,务必让禁缠足的理念“家喻户晓”,正式开启官方层面劝禁缠足的行动;后续又于1905年左右再度下谕严令禁止。 这一举措背后动机复杂:既有慈禧为维护统治、迎合西方对“文明国度”的期待等考量,也受清代宫廷传统影响——满族本身无缠足习俗,孝庄太后时更立“宫廷禁缠足,违者斩首”的规矩,慈禧自身脚骨完整(考古显示其袜底长19.5厘米、鞋底长21厘米,不符合缠足特征),也让她对缠足的“戕害性”有直观认知。 同时,地方大员积极响应落实:如两江总督端方制定《江南禁止缠足章程》,以“奖惩结合”推动改革——对缠足家庭分“平民、举贡生员、职官”三等罚款(分别罚洋银1元、2元、4元);对主动放足者给予奖励;还要求地方官严督、绅士配合,逐户宣传缠足对“人种、家庭、生计”的危害。 此前维新变法时期,梁启超、康有为等人创办“不缠足会”,已为运动奠定民间基础;如今官方诏令加持,让禁缠足从“民间自发、知识分子倡导”,升级为“国家主导的社会改革”。尽管偏远地区仍有缠足残余,但整体上,这一千年陋习的社会土壤被大幅削弱,无数女性得以摆脱“骨骼变形、行走艰难”的痛苦,也为近代女性解放与社会风气革新埋下了关键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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