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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 实施范围: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即全容量并网)的风电、光伏项目。 - 全容量及并网时间认定:全容量规模以项目核准(备案)装机容量(交流侧)为准。并网时间方面,风电、集中式光伏和10千伏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以电网企业发电设备启动试运票中标注的“开工时间”为准;10千伏(不含)以下低压分布式光伏项目,为电网企业现场验收调试并网时间,且首次并网前需全容量建成。 - 竞价申报主体:已投产和计划次年12月31日前投产(首次竞价为2025年6月1日-12月31日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但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以及增量配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项目的风电、光伏发电,除自发自用电量以外的上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 竞价电量总规模: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 竞价组织相关:原则上按照光伏、深远海风电、其他风电等技术类型分别设置机制电量规模,分别组织竞价,特殊情况可统一合并竞价。竞价工作原则上于每年10月份组织,首次竞价于2025年8月份组织。 - 机制电价起始时间:按项目申报投产时间的次月1日开始执行。入选时已投产的项目自入选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竞价申报前投产的项目,自公布竞价结果次月执行)。 - 其他要点:任何单位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6月1日及以后投产风电、光伏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分布式项目全容量并网时应满足“四可”条件,否则相关机制电量可能失效。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5日。@源网荷储一体化 @零碳园区服务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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