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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热点 ❤️❤️在利川市开展道路交❤️❤️ ❤️❤️通违法整治的告知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 利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从2025年10月16日起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做到且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一、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三证齐全(驾驶证、行驶证、保险),系好安全带,按规定车道行驶,礼让行人,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严禁违法载人、严禁乱停乱靠、严禁接打电话。严禁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或无驾驶技能的人驾驶,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罚。 二、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戴安全头盔,不得加装雨篷。驾驶自行车上路行驶需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上路行驶需满16周岁,严格按照规定车道行驶,违反规定的将依法处罚。 三、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头乐)严禁牌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不齐上路行驶,严禁违法载人。2025年10月15日后不得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拖移、扣留车辆并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 四、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横穿马路须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严禁闯红灯、翻越隔离护栏,违反规定将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五、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如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交通关系你我他,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文明交通创建工作中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通行环境,并对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予以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110、0718-7292044。 利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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