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米粉可以“劳丝来丝”,但不能没完没了 1906年,英国人Charles Stewart Rolls(查理·劳斯)和Frederick Henry Royce(亨利·莱斯)创立了罗尔斯-罗伊斯公司(即劳斯莱斯公司),出产的劳斯莱斯轿车是顶级汽车的杰出代表,以豪华享誉全球。 2001年前后,劳斯莱斯公司在中国申请注册了29件劳斯莱斯系列商标,涵盖商品包括内燃机、发动机、计算机等。2003年,劳斯莱斯汽车正式进入中国市场。 2019年12月10日和2020年12月21日,地道桂林米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桂林米粉公司)先后再次提交了共12件劳丝来丝、捞丝来丝有关的商标注册申请,涵盖商品既包括米粉、方便米饭、食用淀粉等,也包括餐厅服务、咖啡馆、电视节目播放、家具、玩具、计算机编程、物流运输等,并获得成功。 2024年5月,劳斯莱斯公司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宣告桂林米粉公司12件劳丝来丝、捞丝来丝系列商标无效。 劳斯莱斯公司认为,劳斯莱斯等商标在汽车领域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已被认定为汽车商品上的驰名商标。桂林米粉公司的劳丝来丝、捞丝来丝系列商标是对劳斯莱斯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和翻译。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后认为: 一方面,尽管劳斯莱斯系列商标在汽车商品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桂林米粉公司的劳丝来丝、捞丝来丝系列商标的核定使用范围为米粉商品、餐厅服务及其它,二者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关联性较弱,桂林米粉公司商标并不会误导公众,桂林米粉公司商标与劳斯莱斯商标并不构成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 但是,另一方面,桂林米粉公司反复“捞丝来丝”、“劳丝来丝”系列商标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复制、摹仿劳斯莱斯公司商标的恶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使用和管理秩序,违反《商标法》,决定宣告桂林米粉公司12件商标无效。 企业“傍名牌”的现象不少,通常是为类似商品注册近似商标,例如宗庆后弟弟宗泽后团队生产“娃茅酒”,傍娃哈哈和茅台的意图非常明显。而桂林米粉公司注册商标的例子并不属于这些情况,毕竟本身与名牌的类别具有较大差异。但是,桂林米粉公司注册的系列商标不仅涵盖米粉等商品类别,还包括多种商品和服务。如果当初桂林米粉公司仅仅围绕米粉类商品注册了“劳丝来丝”和“捞丝来丝”,也许不会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换句话说,桂林米粉可以“劳丝来丝”,但不能没完没了。#劳斯莱斯
00:00 / 02:3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
00:00 / 00:5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70
00:00 / 01:2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6
00:00 / 00:5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2
00:00 / 02:3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17
00:00 / 02:1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7
00:00 / 01:3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0
00:00 / 01:2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92
00:00 / 01:3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06
00:00 / 46:1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NaN
00:00 / 01:0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510
00:00 / 04:5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NaN
00:00 / 03:3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64
00:00 / 08:0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