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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某地一所小学发生一起校外人员闯入校园伤害学生的事件,该事件因判决结果具有警示意义而受到关注。经查,该校未按规定建立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和校外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导致校外人员可随意进出校园。一名有癫痫病史的社会闲散人员林某某携带刀具进入校园实施暴力,造成二十三名学生受伤,其中七人重伤、十一人轻伤。法院认定,该事件是因校外人员肇事与学校安全管理失职共同导致的重大校园安全事故。该校张校长、分管安全的李副校长,因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存在明显疏漏,构成严重失职,最终被认定构成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此罪。在中小学管理场景中,“重大损失”通常包括以下情形:· 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或九人以上轻伤;·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校园中容易引发失职风险的管理环节主要包括:· 校园门禁与校外人员管理;· 学生保护及侵害线索的发报告;· 后勤管理(如食堂卫生失控导致群体性事件);· 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导致公款流失。一旦失职行为达到法定标准,即使并非故意,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为防范失职风险,建议学校及相关岗位人员做到:1. 明晰岗位职责,清楚法律边界;2. 规范履职记录,确保过程可追溯;3. 增强法律意识,认识失职与犯罪之间的界限;4. 及时排查整改,避免隐患扩大。每个岗位都承担着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何失职行为都可能触及法律红线。只有依法履职、规范管理,才能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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