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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USDT“洗白”赃款?四人团伙栽了! 💸 现金换USDT,13万赃款“洗白”,四人团伙被判刑!虚拟货币绝非违法犯罪的“隐身衣”,法律利剑已精准落地! ⚖️ 真实案例回顾 2025年5月,X、L、W、R四人因缺钱,在明知上家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为牟利仍骗取他人银行卡用于接收赃款。随后,他们将卡内资金取现,并由X通过购买USDT(泰达币)的方式将资金转入上家指定账户,完成资金转移。 该团伙在短短数日内获利2万余元,并用于共同消费。现已查实,在此期间,有多名电信诈骗受害人共计13.73万元的资金转入上家指定账户。 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考虑四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以及被告人X系累犯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 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 注意:虚拟货币交易非“法外之地”! 通过“虚拟资产”交易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可被认定为洗钱行为。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进行非法资金转移,已成为司法打击重点。 ❌ 这些行为可能涉“洗钱”或相关犯罪 明知资金来路不明,仍协助通过虚拟货币(如USDT)进行转换、转移。 为他人提供银行卡等支付工具用于接收犯罪资金,并协助取现或转换。 组织或参与“跑分”、“代购虚拟币”等资金跨境转移活动。 被高额“手续费”或“好处费”诱惑,参与不明资金流转环节。 🛡️ 公众应如何防范卷入洗钱漩涡? 警惕“高佣金、快回报”的兼职或资金兑换提议,拒绝参与“代购虚拟币”、“代转账”等不明活动 不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账户,不轻易将账户控制权交予他人。 进行虚拟货币交易时,注意审查资金来源合法性,对明显异常的交易保持警惕。 发现疑似洗钱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反洗钱部门举报。 💡 金段律师提醒 ✨ 虚拟货币非“匿名保险箱”,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若您、亲友、公司、企业有刑事法律问题,可以第一时间联系我们,金段律师可提供专业刑事法律咨询、帮助受害人指控罪犯的罪行,以追究罪犯的刑事责任、要求退回款项或赔偿损失、刑事辩护服务,最快、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虚拟货币洗钱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刑事风险 #反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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