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犯罪辩护律师 DMA游戏外挂无罪辩护的思路 二 三问: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一问“无法防护,未设置反作弊保护何谈犯罪? 二问:为何以前不打击DMA游戏外挂?是打击不了还是就认为这种行为无法被定性为犯罪。外挂制售和硬件售卖实际上是在擦边因为DMA物理外挂的存在已经很多年了,也并非只用于腾讯游戏的作弊所有的FPS游戏均可以利用DMA物理外挂进行作弊。 三问:在打击游戏外挂时游戏厂商是否属于被害人?倘若游戏厂商属于被害人其能否参与公安机关对于犯罪的打击?这不是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之嫌吗? 外挂属于软件,游戏客户端也属于软件。倘若一个外挂读取数据源自于“客观的”且“无法避免的”“光明正大的”“本来就允许的”不属于“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的合理行为,且未对游戏客户端的数据进行增加或者修改,又未对其进行控制,必然不符合计算机犯罪构成要件 软件方想无罪 游戏客户端(玩家本地下载)网络通讯传输(游戏服务器),此类 外挂通过主机运行客户端,通过板子(DMA直接访问内存)链接电脑主机PCLE接口,通过副机运行软件外挂软件,通过融合器(相当于采集卡)将副机通过主机获取的客户端的数据进行分析,获取游戏玩家的地理位置坐标。通过KMBOX(让鼠标自动跟随该坐标实现锁头功能),KMBOX模拟人类鼠标操作,而副机通过对主机所获取的数据进行分析进行绘图。通过融合器将图传传回给主机,实现透视功能。注意:副机在整个游戏外挂的运行进程当中并未修改增加客户端的数据。因此,副机在游戏外挂的运行过程中并不存在侵入非法控制的情形,其未对客户端做任何影响只是进行了数据的读取行为,基于读取的数据进行绘图通过硬件进行图传,而KMBOX相当于案件精灵和“鼠标宏”,而软件的绘图也属于辅助性工具。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破坏,基于此,其实在此类的案件辩护当中我们只需要切两点就可以了,第一个切DMA技术本身属于中立技术;第二个切副机属于辅助性工具。其实道理就是这么简单,这种辅助性技术就是可以与传统修改客户端数据在客户端与服务器进行数据交换的过程中篡改数据的外挂不一样。FPS游戏玩家就可以在游戏竞技当中略胜一筹。这东西就不是挂,相当于手工,模拟的是个人。 #DMA游戏外挂 #网络犯罪辩护律师 #江浙沪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任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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