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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计薪酬制度,才能在万一发生劳动仲裁时,为公司减少经济赔偿的风险? 这里面,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技巧。 核心原则只有一条:在法律框架内,合理设定薪酬结构,降低用于计算补偿金的“工资基数”。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N或2N)的计算基数是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这个“工资”是应发数,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 那么,对公司最有利的策略是什么呢? 第一,采用“低固定,高浮动”结构。 大幅提高绩效工资、年终奖、提成等浮动部分的比例。固定工资可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浮动部分与公司效益和个人表现强挂钩。 这样做的好处是: 当员工因绩效不佳等原因离职时,他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会被较低的固定工资和高低波动的浮动工资共同拉低,从而直接拉低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第二,明确拆分工资构成。 在劳动合同和薪酬制度中,清晰地将薪酬拆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类津贴等。 关键操作是: 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约定为“基本工资”,而非全额工资。这样,当发生加班费争议时,公司需要承担的费用会显著降低。 第三,制度配套是关键。 务必做到: 1. 书面确认:薪酬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并向员工公示,让其签收。 2. 考核留痕:绩效的评定必须有明确、量化的依据,并由员工签字确认。这些证据在仲裁时至关重要。 总结一下: 一个设计精巧的“低固定+高浮动”薪酬结构,配合完备的规章制度和考核流程,不仅是有效的管理工具,更是公司在仲裁中控制赔偿风险的“防火墙”。 当然,所有操作必须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内进行。建议在调整前,务必咨询您的专业法律顾问。 #深圳劳动仲裁 #深圳公司 #深圳创业 #深圳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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