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第10条|解读: 第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部队;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军队各项建设的首位;坚持围绕军队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坚持促进官兵的全面发展;坚持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坚持发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坚持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发展的统一。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第十条明确了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十项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制度体现和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以下为逐项解读: 1.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这是人民军队的军魂,通过军委主席负责制、党委制等制度确保军队始终听党指挥。 2.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 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唯一宗旨,保持人民军队的政治本色。 3.科学理论武装部队: 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为指导,确保官兵思想与党中央高度一致。 4.思想政治建设首位原则: 将政治工作作为“生命线”,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保证军队绝对忠诚。 5.围绕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心: 政治工作需服务战斗力生成,聚焦备战打仗主责主业。 6.促进官兵全面发展: 注重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时代革命军人。 7.三大原则(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 继承我军优良传统,巩固内部团结和群众基础。 8三大民主(政治、经济、军事): 发扬民主作风,激发基层活力。 9.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军队正规化建设,严明纪律提升战斗力。 10.继承与创新统一: 在发扬传统基础上适应新时代要求,推动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新时代政治建军的制度框架,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提供根本保证。 #宣传正能量 #不忘初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党纪法规 #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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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第60条|解读: 第六十条 政治教导员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命令指示坚决;有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丰富的基层政治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遂行作战任务所需要的军事素质、专业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作战勇敢,工作扎实,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政治教导员必须是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第六十条对政治教导员的任职条件作出明确规定,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要求: 一、政治素质要求: 1.理论水平:需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 党性原则:必须是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命令指示。 二、能力与经验要求: 1.工作能力:需有丰富的基层政治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有效开展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工作。 2.军事素质:具备遂行作战任务所需的军事技能、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水平,适应现代战争需求。 三、作风与品德要求: 1.思想作风:作战勇敢、工作扎实、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且公道正派。 2.廉洁自律:需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该条款通过明确政治教导员的选拔标准,确保其能够胜任党在军队基层的政治工作领导职责,巩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宣传正能量 #不忘初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党纪法规 #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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