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呈广东省委纪委宋福龙书记: 2007年1月1日,广州全面禁摩。时任广州市房管局局长谢晓丹,伙同宗亲谢海亮(广州市北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监事李振海),谢树斌(广州市圆堃贸易有限公司股东),把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富华中路55号5座(E座)鸿光楼一层二层小区公共物业摩托车停车场,非法侵占公共物业变更为私人物业“办公用途”和“商业用途”。在鸿成花园小区内部开展商业办公租赁业务,在变更的过程中,没有做“办公场地“和”商业用途“消防竣工验收程序。鸿成花园小区内部五座28层的大楼,人口密集,道路狭窄,形成极大的消防隐患。业主多次投诉均被谢晓丹压制下来。现在电动车出行已经普及,鸿成花园小区业主的电动车无处停放,只能和住户一起搭乘电梯在家中充电和停放,造成非常大的消防隐患。经过小区业委会多方商议和努力,只能把小区内部居民活动区和临近墙边的绿化带铲除,改造为电动车停放处和充电桩。孩子和老人在充电桩周围活动,电动车快速开出开进,严重影响到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广州原房管局局长谢晓丹已经获刑十年,但是他和亲属违法犯罪遗留的问题谁来解决?。谁来维护番禺区市桥街富华中路55号鸿成花园小区近万名业主和租户的合法权益?我们恳请纪委接待我们业主代表,物业代表,租户代表的群众来访,或者安排专人到涉案小区调研鸿成花园业主和物业代表,司法鉴定我们提供证据材料原件。撤销谢海亮、李振海和谢树斌参与多次变卖小区公共物业非法获得房产证,恢复小区公共物业,还群众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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