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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认的是“户”而不是“人” 可以把你们家想象成一个“团队”(也就是法律上说的“农户”)。村里发包土地时,是和你们整个“团队”签的合同。合同上写的是户主的名字,但承包权是属于全家每个成员的。这就像是以整个家庭为单位,从村里“包”下来一块地共同经营。 家庭成员,权利共享 只要是你家的家庭成员,无论是否在最初的合同上签名,通常都平等地享有土地带来的收益。比如土地流转出去后收到的租金,是属于全家共有的,应该由家庭成员共享。 成员去世,收益可继承 当家庭中有成员不幸去世时,需要区分两点: 承包权本身:由于承包权是整个“户”的,所以如果户里还有其他成员,那么这块地的承包权就由在世的家庭成员继续拥有,不会像普通财产一样直接由个人继承。 已经产生的收益:这位去世的成员在其生前应得的那部分土地收益(比如他去世前土地已产生的流转收益),是属于他的合法财产。这部分钱是可以由他的继承人(比如配偶、子女)依法继承的。 继承的收益有“时间点” 关键的一点是,能够被继承的收益,通常只计算到该成员去世那一刻为止。具体包括: 已经拿到手的收益:比如去世前已经收到并属于他的那份流转费。 即将到手的收益:比如去世时,土地上的庄稼已经成熟即将销售,这笔预期的卖粮款中属于他的部分,也可以作为遗产。 但是,在他去世之后,土地新产生的收益(比如之后新一年的租金),就归属于继续承包土地的其余家庭成员了,不再计入他的遗产范围。 简单来说 您可以这样理解:地是“户”的,只要这个家还在,承包权就稳定;而地里的收益,人活着的时候该分多少,去世后这部分应得的钱就能传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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