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恒大帝景项目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程序与情理的失衡之问 近期,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恒大帝景项目1号楼、2号楼的部分农民工反映,自2019年7月进场施工以来,其合法劳动报酬被长期拖欠,相关部门的处理方式引发了关于法理与情理的争议。此事不仅关乎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涉及劳动保障制度的执行与社会公平的维护。 项目背景与工资拖欠事实 据农民工代表反映,2019年7月起,他们经工友介绍陆续进入恒大帝景项目,从事主体木工支拆、钢筋制作绑扎、电渣压力焊及混凝土浇筑等关键施工环节。该项目总包方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方为陕西卓邦建筑劳务公司。双方合同明确约定“月进度付款,年底不欠账”,2019年至2020年期间,工资支付基本符合合同约定。 2021年3月,农民工完成施工并撤场时,工资仅支付至80%左右,剩余款项约100多万元(具体金额以双方确认为准)未能结清。此后,农民工多次向秦都区劳动监察大队、咸阳市信访办、住建局等部门求助,却始终未能得到彻底解决。 相关部门处理方式的争议焦点 2021年底,农民工首次集中反映问题时,相关部门给出的答复存在明显的“时间分割”倾向:2021年9月之前的工资被要求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而9月之后的工资则由部门监管发放,理由是“为保障业主尽早收房、稳定业主情绪”。这一处理方式引发了多重疑问: 其一,劳动报酬的合法性不应以时间为界。农民工在2021年9月之前的施工是项目建设的基础环节,其劳动价值是房屋建成的前提,与后续工程具有不可分割性。将工资支付责任以“保交房”为由进行时间分割,实质是对前期劳动价值的忽视,违背了“同工同酬”“按劳取酬”的基本劳动原则。 其二,行政协调与法律程序的衔接存在错位。劳动监察部门作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力量,负有主动介入、督促支付的法定职责。若简单将2021年9月之前的工资纠纷推向法律程序,而对后期工资采取行政监管,不仅加重了农民工的维权成本(包括时间、经济等方面),也显失行政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长期维权未果与民生困境 从2021年底至今,农民工的维权之路已持续三年多:2022年,相关部门以“主管市长调走”等理由推脱,仅承诺“2024年解决”却未明确方案,年底仅支付部分款项;2023年,农民工通过多个平台投诉,仍未获得实质性回应。 当前正值学生入学报名关键时期,拖欠工资直接导致农民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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