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译释 有物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它寂寥无声,独立不移,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止,运行不止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而道效法自然。 在老子看来,天地万物周而复始,不停轮回,蕴含着一种自然之道。道在冥冥之中主宰着天、地、人,而又无时无处不在,所以,只有乐天知命、顺应自然,追求天人合一的生存状态和境界,才是符合道的,人才能得到真正的发展。 解读 顺应自然之道才能获得长久发展 “识时务者为俊杰。”“时务”,就是时势局势,如果能看懂局势,顺应潮流,就能获得成功,如果逆潮流而行,注定一无所获。历史上,许多人都是因为没有顺应天道,所以才遭遇失败,沦为失败者的。生活中,我们也要顺应自然规律,顺应科学的生活规则,顺应正确的生命法则,不要逆势而为。有句流行语:眼光跟上了,实力没跟上。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心中非常想得到某种东西,但是因为实力不够,所以无法到达。道家认为,做事要量力而行,不能逆势而为。就算你的想法是非常棒的,也要根据自己的实力来决定你要采取的方式。否则,便是自找麻烦。就像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渴望获得名利,获得一定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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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25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 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 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 道法自然。 《妙法堂[爱心]道德经》 连起来解释: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万法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了。 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是寂静而空虚,也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不变。 她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永不停止。她就是天地之母,是万物的根本,是万法的起源。 我不知道她的名是什么,只知道她的字,叫“道”。我勉强给它起个名,叫做“大”,那么,她的名字就叫“大道”。  她广大无比,看不到边际,大得像不存在一样;因为大得像不存在一样,似乎离我们极其遥远;不管是多么遥远,她就像个圆球镜子,又会返回本源,“道”就是无边无际一个体。 所以说道是大、天是大、地也是大、人也是大。也就是说:道是天是地也是人,都是大。什么是“大”?“大”是一个人。 域中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在相的区域观相,一切有相物质都是由地水火风四大组成。而人也是其中之一,因为人体就是由地水火风四大组成。 总之,人、地、天都居“道法自然”中,任何人都在这个宇宙法则中,谁也逃不出“道”的规则,要么顺道而昌,要么背道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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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平2月前
人法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 理平 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有一个浑然一体的东西,在天地之前就早已存在了。它无声无形,独立而存在,周而复始永无止境的运行着,它可以说是天地万物的渊源。我不知道它叫做什么名字,勉强地称之它为:“道”,再勉强地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道的别称)。它无边无疆无始无终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回归本源。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占居其中之一。人是以地的法则运行(厚德载物),地是以天的法则运行(自强不息),天是以道的法则运行,道是以自然(规律)为法则运行的。 [感悟]在本章中,老子对“道”,进行了深入的描述,主要包括:“有物混成”,用以说明“道”的浑朴状态,它是一个圆满和谐的整体;“道”无声无形,看不见摸不着,先天地而存在,周而复始永无止境循环运行,是产生天地万物之“母”。笔者认为,“道”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不以人意志转移的,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老子提出了“道”、“天”、“地”、“人”这四个存在,“道”是第一位的,它经过变动运转又会返回于原始状态,这个状态就是事物得以产生、发展、灭亡(新的产生)的最基本、最根源的地方。自然界星球的运行就是遵循“道”的运行规律而运行,就以地球来说,自转一周,从日到月,从月归日’(新的日),日月合“明”,产生每个“明天”,从这意义让说,光明即规律,光明即“道”,任何力量在光明面前都会显得微不足道。再看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产生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周而复始,永无止境,人的力量再强大,你争我斗,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哪怕是战争,并升级为核战争,人类在争斗中生灵涂炭,全部人类自取灭亡,地球还是会转的,其实人与天地相比,人永远是微不足道的;与岁月相比,人永远是短暂的,与世界万物相比,人的作为永远是渺小的。人,永远没有资格骄傲,永远不应该自满,我们要以一颗谦卑的心,来认识天地间的万物,要以有限的生命,来做好自己能够做到的事情。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而然,顺其自然,才能真正做到无为而无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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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智慧#道德经 《道德经》 第二十五章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解析 本章是老子对“道”最精要的本体论描述,揭示了宇宙的根本法则: 一、“道”的本质与特征 “有物混成”,指出道是浑然一体、未分化的原初存在;“先天地生”,强调其超越时空的绝对先在性;“寂兮寥兮”,描绘其无形无声、不可感知的抽象特质;“独立而不改”,揭示其绝对永恒的自足性;“周行而不殆”,点明其循环往复、永不停息的内在动能。道是生养万物的本源(“天地母”),因其超越语言和认知的局限,只能勉强命名为“道”或“大”。 二、“道”的运动法则:“大→逝→远→反” “大”象征道的无边无际;“逝”指其运行永不停滞;“远”喻其作用遍及无极;“反”(返)揭示其运动本质——循环往复,回归本源。这体现了宇宙万物生灭、成毁的永恒循环规律。 三、“四大”关系与终极法则:“道法自然” 老子提出“域中四大”:道、天、地、人。人居其一,赋予人类在宇宙中的崇高地位。“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构成递进效法关系:人取法地的厚重载物,地取法天的运行规律,天则取法道的根本法则。最终,“道法自然”——道的最高准则是遵循“自然”(自己本来的样子),即顺应万物自身的内在规律与本性,不加干预、不强加意志。 “道法自然”的深刻启示: “自然”并非指自然界,而是指“本然如此”“自己而然”的状态。它要求人类摒弃自以为是的妄为,尊重天地万物内在的运行节奏和本性。在当代,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生态智慧:人类不应凌驾于自然之上肆意征服,而应成为生态整体和谐的一部分,效法天地“生而不有,为而不恃”的胸怀。 老子此章,不仅描绘了宇宙终极本体“道”的宏大图景,更为人类提供了生存的至高智慧——大厦很高的唯有放下主宰之念,顺应万物本性,回归生命本然,才能在浩瀚宇宙中寻得真正的位置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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