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 关于东洋自然村集体土地及宅基地管理规范的联合公告 致丰顺县留隍镇政府、环市村委会、东洋自然村第三方公司(丰顺县鸿荣投资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东洋自然村集体土地及宅基地管理,维护东洋一队、二队、三队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东洋美丽新村建设的有序推进,营造良好的村庄秩序,经东洋一队、二队、三队经济合作社共同商议,现就集体土地及宅基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体土地及宅基地划定限制 在东洋旧村改造过程中,即2018年内分配的宅基地已按规定程序登记入库的除外,严禁任何个人或丰顺县鸿荣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征得东洋一队、二队、三队经济合作社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规划集体土地及宅基地给任何个人或用于其他非集体认可的用途。此行为严重破坏村庄规划秩序,损害全体村民利益,一旦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集体土地及宅基地流转规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东洋自然村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及宅基地的流转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入股等),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在所属经济合作社进行登记入库。未经合作社登记入库的集体土地流转行为,一律视为违规操作,此类流转行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后续因违规流转集体土地或宅基地产生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流转双方自行承担,与经济合作社无关。 三、监督与执行 东洋一队、二队、三队经济合作社将成立专门的集体土地及宅基地管理监督小组,对集体土地的规划、分配、流转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于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监督小组将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欢迎广大村民积极监督举报,共同维护东洋自然村集体土地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沟通协调机制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东洋一队、二队、三队经济合作社将与丰顺县留隍镇政府、环市村委会、东洋自然村第三方公司(丰顺县鸿荣投资有限公司)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各方应加强信息共享与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集体土地及宅基地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东洋美丽新村建设工作稳步前行。 五、根据国土53号令明确规定:安置补偿不到位,任何项目都不能动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严格遵守执行。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东洋一队、二队、三队经济合作社联系。    公告单位: 东洋一队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洋二队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洋三队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1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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