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律师称小英丈夫或被判3至7年 #警方通报上拉如肇事逃逸 #刑事责任 #抖来普法2025 #肇事逃逸 我是开封律师 田洁 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 从业时间3年 擅长 婚姻、刑事、交通 合同,保险纠纷 有法律问题可后台留言 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11月15日,网红“小英”的丈夫“上拉如”被曝肇事逃逸!根据通报,“上拉如”王某某酒后驾车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随后弃车逃逸。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上的两人受伤,其中一人伤势较重。目前,王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重要量刑情节。根据司法解释,“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若王某某在事故后及时停车救助伤者、报警自首,可能因情节较轻获得从宽处理;但他选择逃逸,不仅会被认定为具有较重的主观恶性,还可能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实践中,肇事逃逸者往往会被推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民事责任层面,逃逸行为会导致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拒赔,所有赔偿费用需由肇事者自行承担。本案中电动自行车上两人受伤,后续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不菲,王某某的逃逸行为让其经济赔偿压力大幅增加。更严重的是,若逃逸导致伤者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伤情恶化甚至死亡,还可能被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量刑会直接提升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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