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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何引用《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 中驻日使馆21日在社媒X平台发布中日双语帖文,并引述《联合国宪章》日文版谈及敌国条款,“规定德意日等法西斯或军国主义国家的任何一国有再次实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骤,中法苏英美等联合国创始成员国有权对其直接实施军事行动,无须安理会授权。” “敌国条款”指的是围绕在《联合国宪章》涉及“敌国”概念相关的条款的理解。学界对此的相关理解主要围绕在第53条与第107条。 其中,第53条指的是,如无安全理事会授权,不得对他国实行行动,除非依照第107条,为防止“此类国家”再度实行侵略,“二战中为本宪章任何签字国”可因“承担起防止此类国家进一步侵略”,而不受安全理事会限制,采取行动。 第107条指的是,宪章“并不会无效化或排除”执行行动的、负有责任的政府,针对“二战中的宪章签字国”的“敌国”的作为,而采取或授权的行动。 综上,敌国条款绝非尘封的历史文件,而是约束日本军国主义的 “法理安全阀”。一旦日本突破红线,我国引用该条款采取行动,既是行使国际法赋予的正当权利,也是对二战历史教训的铭记和对世界和平的守护。#敌国条款 #联合国宪章107条 #联合国宪章53条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 #HANV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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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中国驻日大使馆在社交平台X以中日双语硬核发声,重申《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的铁律——德意日等曾犯下反人类罪行的法西斯余孽,若敢再踏侵略旧途,中、法、俄等联合国创始成员国可直接挥师亮剑,无需安理会繁琐授权。这不是外交辞令的虚张声势,而是对日本右翼势力步步紧逼的严正反击,是用国际法理给军国主义亡魂敲响的丧钟! “敌国条款”绝非尘封的故纸堆,而是反法西斯战争用数千万生命浇筑的正义枷锁。《联合国宪章》第53条、77条、107条构建的三重法理防线,本质是给野心家量身定做的“紧箍咒”:第107条的“行动豁免权”,就是要杜绝绥靖政策的重演,让侵略苗头刚冒头就被掐灭;第53条的区域协同机制,让邻近受害国拥有“先斩后奏”的反制权;第77条的领土托管原则,从根源上瓦解扩张主义的生存土壤。这一条款从未被合法废除,恰恰是因为军国主义的幽灵从未远离,只要日本右翼一天不停止招魂,这道法理红线就永远不会褪色。 中国此时亮剑,直指日本政坛右翼化的疯狂逆流。以高市早苗为代表的日本政客,早已把“和平宪法”踩在脚下:8月15日投降纪念日参拜靖国神社,公然为甲级战犯张目;质疑南京大屠杀死亡人数,将侵略战争歪曲为“自卫”,把战争罪责轻描淡写为“时代错误”;推动教科书删除“侵略”二字,用“进出”篡改历史真相,妄图让日本年轻一代遗忘军国主义的滔天罪行 。在军事上,日本国防预算连续突破战后限制,提前冲刺GDP 2%的扩军目标,大力发展远程攻击武器,甚至炒作“台湾有事即日本有事”,将集体自卫权与所谓“存亡危机”捆绑,其操弄手法与二战前日本以“满洲存亡”为借口发动九一八事变如出一辙 。这种“历史修正+军事扩张”的双重冒险,正是“敌国条款”所要精准打击的危险行径! 可笑的是,日本右翼一边疯狂撕毁和平承诺,一边倒打一耙指责“中国制造对立”。殊不知,中国作为反法西斯战争东方主战场,3500万同胞的鲜血早已教会我们:对军国主义的纵容,就是对和平的犯罪。重申“敌国条款”,不是要制造对抗,而是要划清底线;不是威胁,而是预警。日本民众或许该清醒:当高市早苗之流推动引进美国战术核武器、企图将自卫队升格为“国防军”时,他们不是在守护日本的安全,而是在把日本推向“一亿总玉碎”的老路 。NHK民调显示,如今仅35%的日本民众认同“此前的战争是侵略战争”#热点 #国际局势 #军事爱好者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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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 《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并非临时设立的外交工具,而是1945年生效的《联合国宪章》中明确规定的法律体系,主要集中在第53条、第77条与第107条。 这一条款的制定背景与二战的历史语境紧密相关,当时纳粹德国已战败投降,日本仍在负隅顽抗,反法西斯同盟国为防止侵略战争重演,专门针对德、意、日等轴心国设立了约束性条款。其核心内涵在于赋予反法西斯同盟国特殊权利,以遏制战败国的侵略野心死灰复燃。 根据条款规定,若日本等昔日轴心国再次推行侵略政策,反法西斯同盟国有权直接采取包括军事行动在内的强制措施,且无需经过联合国安理会批准;同时,战胜国可将战败国相关领土纳入联合国托管制度,对其战略资源与行政管理实施必要管控。 《波茨坦公告》对此进一步细化,明确包括中国在内的战胜国拥有对日本实施军事占领、驻军、修改宪法等合法权利。这一系列规定共同构成了战后国际秩序对日本的法理约束,是二战胜利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20世纪60年代未成为西方第二经济大国后,日本便将废除“敌国条款”作为外交重要目标。由于修改《联合国宪章》难度极大,日本转而推动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宣布条款失效,1995年第五十届联合国大会虽以155票赞成、3票弃权通过相关建议案,但该决议并无法律效力,“敌国条款”至今仍是《联合国宪章》的有效组成部分。#联合国宪章 #敌国条款 #战败国日本 #热点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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