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多年的孩子不是亲生的?怎么办? 1、什么是欺诈性抚养?欺诈性抚养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乃至离婚后,女方故意隐瞒其子女非与男方所生之事实,使男方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通俗点讲就是“喜当爹并误养孩子”。 2、受欺诈的男方只能列女方为被告吗?欺诈性抚养的赔偿义务主体应当是欺诈行为的实施主体。如孩子的生父与女方通谋欺骗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受欺诈的男方可以主张哪些费用?答: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其中物质损害赔偿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因妊娠住院的费用、生育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用、满月摆酒费,及抚养期间实际支出的生活、教育、医疗费用、保险费用及诉讼过程中支付具有合法资质鉴定机构的鉴定费。抚养期间一般从非亲生子女出生之日,计算至原、被告离婚,或原告实际支付抚养费截止日。孩子是双方共同抚养的,判决扣除另一方抚养的数额。 4、精神损害赔偿能赔多少?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原告与非亲生子女实际共同生活时间、原告对非亲生子女的情感依赖程度、被告的过错程度、欺诈抚养时间的长短、侵害持续状况、侵权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程度、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被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原告的身份地位等因素,酌情支持3000-100000元不等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5、男方起诉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喜当爹  #欺诈性抚养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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