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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必看!新政红利要抓住,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政策落地 #海南自由贸易港 #新政 #财税知识 #海南 #老板 海南自贸港将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该日期呼应1978年改革开放起始时间。封关后,海南岛全岛成为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政策,以自贸港与境外为“一线”、与内地为“二线”,构建了清晰的税收规则体系。 “一线”进口方面,除禁止进口、不予免税及纳入“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的货物外,自贸港内注册的“享惠主体”(名单由海南省动态调整)进口目录外货物可享“零关税”(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自愿放弃零关税资格的企业,12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同类货物零关税进口。 “二线”进出政策中,零关税货物或其加工品入内地需按料件补缴税收;但自贸港鼓励类产业企业用进口料件加工、增值超30%的货物,经“二线”进内地可免征进口关税,仅缴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岛内流通方面,零关税货物在享惠主体间流通无需补缴税费,仅缴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若流向非享惠主体或个人,则需参照“二线”规则补缴税费。 管理上,零关税货物通过海关电子账册监管,实行动态稽查,不按特定减免税办理。例如,零关税进口的交通工具和游艇需在自贸港登记营运,车辆进内地每年累计停留不超120天(点对点运输除外)。 需注意的是,此政策与旅客购物免税不同,后者适用《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年满16周岁的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免的是增值税,而非关税和消费税。 总体而言,该政策释放了进口成本红利,对转口贸易、进口加工制造等行业利好显著,但需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建议相关主体及时研究政策,做好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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