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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松峻4天前
买卖合同纠纷中质量问题的维权要点 太原合同纠纷律师在线服务 #太原合同纠纷律师咨询24小时在线 #太原合同纠纷律师咨询24小时在线解答 #太原合同纠纷律师分析解读 #太原合同纠纷律师分析解答 #太原合同纠纷律师索赔 买卖合同纠纷中,货物质量问题是常见争议点,维权核心是证明“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及“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典》,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因此,维权第一步是固定货物质量问题证据:收货时当场检验,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拍照、录像,通知出卖人并留存沟通记录;若需专业检测,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明确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具体情形。 维权方式包括: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修理、更换、退货、减少价款);若质量问题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购买的设备无法正常运行、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若质量问题造成人身损害或其他财产损失,可主张侵权损害赔偿。需注意,检验期限约定过短的,若标的物存在隐蔽瑕疵,买受人仍可在发现瑕疵后及时主张权利。 举证责任方面,买受人需证明买卖合同成立、已支付货款、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质量问题与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出卖人需证明货物质量符合约定(如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建议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检验期限、异议期限,收货时规范验收流程,发现质量问题后及时维权,避免超过异议期限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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