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录像有没有效呢贵州合同纠纷律师解析 #贵州合同纠纷律师24小时在线咨询 #贵州合同纠纷律师案件委托 #贵州合同纠纷律师代理 #贵州合同纠纷律师委托代理 #贵州合同纠纷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是判断录音录像效力的核心准则。 民事诉讼中,合法的录音录像需满足两个关键条件:一是取证场景为公开或半公开场合,如正常的谈话场所、办公区域,而非他人住宅、卫生间等绝对私密空间,侵入私密空间取证可能侵犯隐私权;二是取证目的具有正当性,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非恶意窥探他人隐私或胁迫对方。例如,协商债务纠纷时的录音,如果未侵犯对方隐私,通常具备证据资格。 刑事诉讼中,录音录像的效力认定更为严格,尤其是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取证。根据《刑事诉讼法》,侦查人员讯问时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且需经对方知晓;但被害人或证人自行录制的与案件相关的录音,若未侵犯他人权益,可作为证据提交。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获取的录音录像,无论内容如何,均会被排除。实操中易踩坑的情形包括:在他人住宅安装窃听窃录设备、剪辑录音录像改变原始内容、以诱导胁迫方式获取对话。这些行为不仅会导致证据无效,还可能因侵犯他人权利承担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00:00 / 00:3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0
招标人泄露标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贵州建筑工程律师解答 #贵州建筑工程律师法律咨询 #贵州建筑工程律师委托代理 #贵州建筑工程律师解答 #贵州建筑工程律师法律解答 #贵州建筑工程律师法律咨询 法律规定,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如果泄露标底,行政监管部门会直接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被依法给予处分。更关键的是,如果该行为影响了中标结果,整个中标将被认定为无效,这意味着前期招标工作的全部投入都可能付诸东流。 当行为超出行政违法范畴,就可能触及刑事法律红线。根据《刑法》规定,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利益且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串通投标罪。而泄露标底正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的典型情形之一,这种行为打破了市场竞争平衡,本质上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操控招标结果。 司法实践中认定“情节严重”有明确标准,比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中标项目金额四百万元以上,或是采取贿赂等非法手段泄露标底,都将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构成该罪的,自然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以单位名义实施,单位会被判处罚金,直接责任人员也需承担相应刑责。在此提醒,标底的保密属性是招投标公平性的重要保障,泄露标底绝非简单的“信息告知”,而是对市场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无论是招标人主动泄露,还是因管理疏漏导致标底外泄,都不能免除责任。
00:00 / 00:3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0
00:00 / 00:3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