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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大哥阻拦外卖小哥进小区被打有没有过错?这两天接待了一位当事人家属咨询,当事人是外卖小哥,配送物品到小区时没有登记,小区保安不让进入,小哥强冲保安阻拦,双方由口角演变成肢体冲突,当事人把保安鼻梁打成骨折,伤情鉴定构成轻伤,叔叔按照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并刑拘了当事人,家属的问题是保安虽然是受害人,但是其阻拦行为是否激化伤害事件的发生,属于受害人有过错的情形,当事人可以依此主张量刑从轻和申请取保?关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持保守态度,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是指被害人出于故意,实施违背社会伦理或违反法律的行为,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或者正当利益,引发被告人实施犯罪或者激化加害行为危害程度的情形。《刑事审判参考》第556号指导案例对此有分析和讲解,大家可以关注,本案中保安阻拦没有登记的小哥进入小区并不属于严重违背社会伦理或违反法律的行为,常识上会被认为是正当履职行为,即便可能态度或言语会对当事人造成不适,但并非所有的不适都能为刑法所评价,只有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才有可能被纳入刑法评价体系,才可能成为酌定量刑情节。而且没有登记信息的小哥也没有权利进入小区此类具有一定私密性非对外公开随意进出的生活空间,保安行为其实没有侵犯到小哥哥的合法权利或者正当利益。我能够理解,外卖小哥的艰辛,门卫大哥的难处,都是生活不易,相互理解多一点,沟通障碍少一点,我建议家属可以代当事人真诚的向保安大哥道歉,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为后续取保或不起诉争取有利条件。上述事宜,供大家参考,关注龚伟律师,让您的生活少点烦恼,多点意思,比心! #刑事辩护 #被害人过错#法律咨询 #取保候审#酌定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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