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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万拍卖槌敲响文物管理警钟 2025年5月,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惊现北京拍卖预展,估价高达8800万元。然而,这幅天价画作的亮相,却撕开了一道关乎捐赠文物命运的沉重裂口——它本应是庞氏家族1959年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137件珍品之一。捐赠人后代庞叔令的震怒、南博“依规处置伪作”却难以自圆其说的解释、以及法律与程序的明显疑点,共同将一桩看似陈年的捐赠往事,演变成拷问公共文化机构公信力与文物管理制度健全性的公共事件。 这场风波的戏剧性在于其强烈的错位与反差。一端是拍卖场上万众瞩目的天价璀璨,另一端却是捐赠库房中“不翼而飞”的冰冷现实;一端是“经虚斋收藏”的清晰传承标注,另一端却是博物馆含糊其辞的“伪作”认定与黑箱处置。更令人愕然的是,早在2014年,围绕这批捐赠的展陈文字就曾引发名誉权诉讼,庞家胜诉后十年间的追问竟始终石沉大海,直至对簿公堂才得以入库查验。 南博的解释之所以难以服众,关键在于其绕开了程序正义与捐赠人权利的核心。根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处置藏品(即便是所谓“伪作”)必须履行严格的鉴定、审批程序,并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藏品注销后需向捐赠人说明”。然而,南博既未能出示关键的审批档案,也从未履行告知义务。所谓的鉴定,其过程与依据未曾公开,鉴定人身份亦存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之嫌。律师指出,即便确属仿品,博物馆也应优先考虑返还捐赠人,而非自行处置。公众有理由追问:这“规”究竟是如何被执行的?处置的边界又在哪里? 更深层的拷问,在于捐赠制度信任基础的动摇。捐赠,尤其是无偿捐赠珍贵文物,是基于对国家和公共机构的至高信任,是将家族珍藏托付给历史与未来的庄严仪式。1959年庞增和先生的慷慨捐赠获政府嘉奖,本是一段佳话。但是,如果捐赠意味着失去一切知情权、监督权乃至最终的所有权联系,甚至可能陷入“捐赠即永别”的窘境,谁还愿意将传家之宝托付? 文物是历史的结晶,捐赠是文明的馈赠。管理好这些无价之宝,不仅是技术性工作,更是守护社会诚信与文化良心的体现。公众期待一个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心检验的真相与交代。更重要的是,以此为鉴,从完善鉴定程序、健全处置流程、强制信息公开、保障捐赠人合法权利等根本处着手,织密制度的笼子,才能真正修复受损的信任,让未来的捐赠者安心,让历史的瑰宝在公共守护下永续传承。(内容取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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