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博物院馆藏现身拍卖市场事件 2025年南京博物院馆藏明代仇英《江南春》现身拍卖市场事件 热点 新华社追踪报道博物馆藏画拍卖事件 2025年5月,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件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突然在北京的一场艺术拍卖中亮相,估价达8800万元。在庞莱臣曾孙女庞叔令的举报与国家文物部门的干预下,拍卖公司对该拍品作了撤拍处理。 庞叔令一纸诉状将南京博物院告上法庭,质疑捐赠的这一名画何以从南京博物院流向艺术拍卖市场,要求南博返还仇英《江南春》图卷等在南博“消失”的捐赠古画。 2025年12月16日,庞叔令签署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正式向法院申请强制南京博物院提供庞家捐赠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等古画的详细流转去向材料。 12月17日,南京博物院发布情况说明称,关于拍卖市场出现的《江南春》图卷是否为受赠画作,尚待进一步查证。 12月18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人员回应称,已经关注到此事,该事件已由江苏省文旅厅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联合调查处理,若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12月18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就博物院藏品被指现身拍卖市场一事,拨打国家文物局文物违法举报电话,接线人员表示,已接到相关举报,正在调查核实中讨论。 12月19日,新华社记者对南京博物院负责同志、捐赠人代理律师以及业内专家进行了追踪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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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万拍卖槌敲响文物管理警钟 2025年5月,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惊现北京拍卖预展,估价高达8800万元。然而,这幅天价画作的亮相,却撕开了一道关乎捐赠文物命运的沉重裂口——它本应是庞氏家族1959年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137件珍品之一。捐赠人后代庞叔令的震怒、南博“依规处置伪作”却难以自圆其说的解释、以及法律与程序的明显疑点,共同将一桩看似陈年的捐赠往事,演变成拷问公共文化机构公信力与文物管理制度健全性的公共事件。 这场风波的戏剧性在于其强烈的错位与反差。一端是拍卖场上万众瞩目的天价璀璨,另一端却是捐赠库房中“不翼而飞”的冰冷现实;一端是“经虚斋收藏”的清晰传承标注,另一端却是博物馆含糊其辞的“伪作”认定与黑箱处置。更令人愕然的是,早在2014年,围绕这批捐赠的展陈文字就曾引发名誉权诉讼,庞家胜诉后十年间的追问竟始终石沉大海,直至对簿公堂才得以入库查验。 南博的解释之所以难以服众,关键在于其绕开了程序正义与捐赠人权利的核心。根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处置藏品(即便是所谓“伪作”)必须履行严格的鉴定、审批程序,并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藏品注销后需向捐赠人说明”。然而,南博既未能出示关键的审批档案,也从未履行告知义务。所谓的鉴定,其过程与依据未曾公开,鉴定人身份亦存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之嫌。律师指出,即便确属仿品,博物馆也应优先考虑返还捐赠人,而非自行处置。公众有理由追问:这“规”究竟是如何被执行的?处置的边界又在哪里? 更深层的拷问,在于捐赠制度信任基础的动摇。捐赠,尤其是无偿捐赠珍贵文物,是基于对国家和公共机构的至高信任,是将家族珍藏托付给历史与未来的庄严仪式。1959年庞增和先生的慷慨捐赠获政府嘉奖,本是一段佳话。但是,如果捐赠意味着失去一切知情权、监督权乃至最终的所有权联系,甚至可能陷入“捐赠即永别”的窘境,谁还愿意将传家之宝托付? 文物是历史的结晶,捐赠是文明的馈赠。管理好这些无价之宝,不仅是技术性工作,更是守护社会诚信与文化良心的体现。公众期待一个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心检验的真相与交代。更重要的是,以此为鉴,从完善鉴定程序、健全处置流程、强制信息公开、保障捐赠人合法权利等根本处着手,织密制度的笼子,才能真正修复受损的信任,让未来的捐赠者安心,让历史的瑰宝在公共守护下永续传承。(内容取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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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画失踪离奇现身拍卖场(之一)文物保管岂能如此糊涂 一幅估价8800万元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本应是南京博物院的馆藏珍品,却离奇现身拍卖市场;庞家后人的无偿捐赠承载着爱国情怀,如今却因五件藏品“失踪”与博物院对簿公堂。 南京博物院的情况说明虽给出了“两次鉴定为伪作”“上世纪90年代依规处置”的初步回应,但诸多关键疑问悬而未决,这场离奇事件不仅刺痛了公众对文物保护的敏感神经,更拷问着文博机构的公信力与文物管理的制度刚性。 更关键的是,我们的大小博物馆普遍存在经费不足,很多情况下是依赖大家的无偿捐赠。而文物捐赠更是文化传承的重要纽带,尤其像庞莱臣“虚斋旧藏”这样的国宝级捐赠,更是家族情怀与民族大义的双重体现。 1959年,庞增和先生将137件(套)祖传古画无偿捐赠南京博物院,这份信任背后,是对文博机构“守护文化根脉”使命的绝对托付 。 然而从庞叔令女士的诉求来看,这份托付却逐渐变成了“无法释怀的悲痛”:2024年索要藏品清单遭冷遇,2025年核验时发现五件藏品失踪,直至在拍卖预展上看到遍寻无果的仇英《江南春》,甚至母亲因此事忧心猝然离世。 对比南京博物院“依规处置伪作”的说法,庞家的遭遇更凸显出事件的核心矛盾——文物处置的程序正义是否得到坚守? 南京博物院以“两次专家组鉴定为伪作”作为处置依据,不可否认谢稚柳等皆是书画鉴定领域的大家 ,但其鉴定结论能否成为单方面处置捐赠文物的“尚方宝剑”? 按照文物管理的基本逻辑,对于捐赠藏品的真伪判定与处置,理应及时告知捐赠人及其后人,给予其知情权与异议权。毕竟庞家作为“虚斋旧藏”的传承者,对藏品的流传脉络更为了解,而南京博物院既未在鉴定后履行告知义务,也未在处置时留存清晰的去向记录,更无法对拍卖市场出现的《江南春》与“处置伪作”的关联性给出明确说法,这样的“处置流程”显然难以令人信服。 这本“糊涂账”也到了该好好理一理的时候了。#军哥说新闻 #南京博物院馆藏珍品现身拍卖市场 @抖音创作小助手 @抖音 @抖音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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