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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被上海警方抓捕,涉案人员怎么判决 👮🏼‍♂️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上海警方抓捕,关于此案件需要明确: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实施的行为,足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且可能造成难以预料后果的犯罪。 ❇️此案件核心特征: 公共性:侵害对象为“不特定多数人”或“重大公共利益”,而非特定个体。 现实危险性:行为即使未造成实际损害,只要足以产生具体危险即构成犯罪(故意犯罪为例外)。 结果不可控性:危害范围和程度超出行为人预判能力。 ⚠️案件量刑标准: 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适用情形: 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引发实际伤亡或重大损失; 破坏交通工具/设施但未导致倾覆。 2、造成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适用情形: 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投放危险物质致群体中毒)。 🔷以上便是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若家人不慎涉嫌此案件被上海警方抓捕,家属切不可掉以轻心,及时的委托律师进行介入,来为当事人进行辩护,争取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减刑缓刑等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在法律上能够减轻刑期的辩护是有多方面的,建议家属及时的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来为当事人争取。千万不要盲目等待结果,等判决后再委托律师就没有意义了。如果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及时私信留言进行咨询,专业律师在线为你解答。#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律师 #看守所会见 #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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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移甩尾炫车技造成伤亡会被定罪吗? 在朋友面前炫车技,做漂移,甩尾,造成了人员受伤,财产损失,涉不涉嫌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今天讲的这个案例,被告人就被以该罪名公诉,一审也被定为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二审改判无罪。具体的案情是这样的:案发的当天晚上,被告人和其他是十几名车主,去参加车友会,他们在某个路段,把两端挡上了围挡,作为他们车友们炫技交流的一个场所。被告人的驾照已经过期,但是当天晚上还是开车,而且,在路上做了一些危险的动作,进行了猛加速,急踩刹车,甩尾漂移的动作,但是做砸了,车辆失控,就撞到了非机动车道上的四名车友,还撞上了一辆车。经鉴定,其中一人达到了轻伤1级,其他几名都是骨折,轻伤以下,那辆被撞上的车,修车费用是花了1万多,最后检察院是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罪名,公诉到法院的,一审法院也是认定被告人构成该罪,判三缓三,判处了罚金。被告人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直接改判被告人无罪,这个案件无罪的理由在哪里呢?二审法院认为,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是以其他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那么这个行为的危险性,要与法律所列举的放火,爆炸或者是投放危险物质,这一类的行为的危险性相当,本案中被告人炫车技,漂移甩尾的这个行为,它的危险性没有达到与法律所列举的那些行为相当的危险性,而且被告人,主观上也没有希望或者放任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不具有定该罪的主观故意,确实被告人的过失行为,造成了人员的受伤,财产的损失,但是,也没有达到定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所以就直接改判了被告人无罪#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漂移 #无罪 #北京刑事律师 #原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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