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子🍑2天前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核心要点 文号:发改价格〔2025〕1644号 施行时间:2026年1月1日 一、收费项目规范 幼儿园收费仅设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四类,开托班可额外收保育费。 • 服务性收费:仅限校车费、伙食费,家长自愿选择,据实收取。 • 代收费:仅限体检费、外出活动费等,不得盈利、不得收取回扣。 • 与保育教育直接关联的财政保障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代收费。 二、收费管理方式分类 幼儿园类型 保教费/住宿费管理方式 保育费管理方式 服务性/代收费管理方式 普惠性(公办+普惠民办)、其他非营利民办 政府指导价 参照保教费 原则上市场调节价,省级同意可设政府指导价 营利性民办 市场调节价(报县级教育部门备案) 参照保教费 市场调节价 三、收费标准制定原则 1. 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后的办园成本为核心依据,结合地方经济、群众承受能力等核定。 2. 定价成本包含教职工薪酬、社保、场地租金等正常支出,不含灾害损失等非正常费用,按大/中/小班分摊核算。 3. 服务性收费按补偿成本收取,代收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四、监管与配套机制 1. 评估优化:收费政策每≤3年评估一次,每年10月底省级部门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报送收费调整情况。 2. 目录清单:建立省、园两级收费目录清单,清单外不得收服务性/代收费,且需公开公示。 3. 收费行为:费用可按月/季/学期收,不得跨学期预收;严禁以幼小衔接班等名义变相收费,不得与入园挂钩收捐资助学费。 4. 配套保障:落实幼儿园水电气热居民价、税费减免;定期更新普惠性民办园名字#幼儿园新政策#幼儿园里面的兴趣班#幼儿园#幼儿园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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