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究竟是否包含承担医疗费用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剖析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咨询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咨询免费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法律咨询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在线一对一咨询 父母患病后的医疗费用承担,是赡养纠纷的核心争议点。不少子女误以为赡养仅需支付基本生活费,拒绝承担高额医疗费,导致老人无法及时救治。医疗费用承担直接关乎老人健康权益,明确赡养义务范围至关重要。 依据《民法典》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赡养义务是全方位的扶持责任,并非仅满足基本生存需求,其范围明确包含父母患病后的医疗费用与护理费用。这里的医疗费用不仅指普通门诊费用,还涵盖大病治疗、康复护理、特殊病种用药等必要开支;若父母因患病无法自理,子女无法亲自照料的,还需额外支付专业护理费用。法律层面已清晰界定,承担医疗费用是成年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不因任何借口免除。 司法实践中,医疗费承担需兼顾公平合理。父母有退休金、积蓄等自有财产的,可优先使用,不足部分由子女分担,且自有财产不能成为子女拒担赡养义务的理由;子女经济条件差异较大的,法院可按负担能力调整份额。父母主张医疗费需举证费用真实必要,如病历、收费票据等,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金额可全额主张。子女无正当理由拒担的,父母可起诉维权,紧急时可申请先予执行。此外,赡养协议中免除某一子女医疗费承担的条款无效,父母仍可要求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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