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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是“提款机”!我的维权,只为一份透明 这世道早该变天了!小区的规矩、物业的玩法,早该彻底改一改了! 业主与物业,从来不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上下级,而是白纸黑字的委托服务关系——我们交物业费,买的是干净的环境、规范的管理,更是对小区公共事务的绝对知情权。业主不是银行,更不是任人拿捏的提款机! 可现实呢?电梯里循环播放的广告、公共车位的出租费、小区里摊位的租金、充电桩和净水机的场地收益……这些本该归全体业主共有的收入,却成了物业的“隐形钱包”。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小区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全归业主,物业必须定期公示明细! 我多次要求物业公开这些收支账目,得到的却是敷衍与拒绝。作为业主,我连自己的共有收益去向都无权知晓,连小区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的经费是否足额使用都无从查证,这样的“糊涂账”,凭什么要我足额买单? 我的态度很明确:不是拒交物业费,而是拒交“不明不白的物业费”。只要物业依法公示公共收益明细、物业费收支情况,拿出经得起核查的账目,我立刻足额缴纳所有费用。 这不是恶意拖欠,而是合法维权!业主的知情权不容侵犯,小区的公共收益不能被暗箱操作。呼吁所有业主团结起来,要求物业公开透明,成立属于我们自己的业委会,把小区的话语权、监督权真正握在手里——毕竟,我们才是小区的主人!#人生感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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