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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影姐4月前
生前预嘱是指人们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它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个人在临终时的医疗意愿,成为保护个人临终医疗选择的重要工具。 主要内容: 是否接受心肺复苏、机械通气、鼻饲等维持生命治疗。 是否进行创伤性抢救治疗,如插管、心脏电击等。 疼痛管理、宗教仪式等个性化需求。 意义: 破除“被抢救”困境:例如深圳率先立法,患者签署后医院必须尊重其临终选择权,终结“无效抢救”的伦理争议。 缓解家庭矛盾:子女无需背负“不孝”压力,家属可依据预嘱统一意见,降低决策冲突风险。 优化医疗资源:减少无意义治疗,让医疗资源向可治愈患者倾斜,减轻社会负担。 与遗嘱的区别: 遗嘱是指自然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主要侧重于对财产的安排和处置。而生前预嘱重点在于医疗决策方面,并非单纯的财产处置。 在中国的发展: 2011年6月,中国首个民间生前预嘱文本出现,推广尊严死亡。 2013年7月30日,北京成立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向公众普及和推广使用“生前预嘱”以及“尊严死”的概念。 2022年6月23日下午,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生前预嘱”首次立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深圳也由此成为中国首个实现“生前预嘱”入法的地区。 截至2025年4月,深圳已有超2万人签署预嘱,三甲医院安宁病房覆盖率提升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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