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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本质上是公司和你玩的阳谋,又恶心又直白。其背后有两大"陷阱"等着你入套。其一, 是以经济压力逼退员工。企业通常会在待岗首月按正常工资发放,营造出一种平稳过渡的假象。然而从次月开始,员工收入将大幅缩水——仅能拿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作为生活费 。 面对房贷、车贷、子女教育等固定开支,许多员工难以承受经济压力,最终被迫主动离职。这种方式既达到了企业裁员的目的,又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其二, 是降低赔偿成本。根据劳动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就意味着,经过数月甚至数年的待岗后,员工的平均工资会被大幅拉低。以广州某员工为例,该员工原月均应发工资1万元,若正常离职,按工作7年计算,2N赔偿应为14万元。但经过一年待岗后,其平均工资降至2000元,同样是2倍赔偿,最终只能拿到2.8万元,损失高达11.2万元。这种操作让企业用最小的代价达成了解雇目的。 当收到待岗通知时,保持冷静是第一步。千万不要在慌乱中签署任何文件,也不要轻易接受企业提出的"解决方案"。正确的做法是 :首先,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企业待岗的合法性,帮助判断待岗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 ;其次, 收集与待岗相关的所有书面材料、沟通记录等,这些都可能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证据 ;最后, 在律师指导下,与企业进行协商,争取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恢复原岗位、支付合理补偿等。记住,你的沉默和妥协,可能会让企业的"阳谋"得逞;而理性维权,才是守护自身利益的正确方式。#仲裁 #待岗 #裁员 #待岗工资 #劳动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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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身份体系解析 如今,国企不再采用“编制”这一表述,而是以“正式员工”来指代与国企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具体情况如下: 历史沿革 1995年《劳动法》正式实施,国企自此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逐步废除了原有的固定工“铁饭碗”编制。在此之前,国企存在全民所有制编制。1995年以前入职的老员工,至今仍被称作“原正式工”。这些老员工当年无需缴纳社保,直至如今,部分央企内部仍遵循“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进行管理。 员工分类 当前,国企内部员工主要分为四种身份类型。其一为原正式工,即1995年以前入职的老员工;其二是合同制员工,指1995年之后入职的职员,他们自入职起便开始缴纳社保,劳动合同一般首次签订期限为3年,续签期限为5 - 8年,第三次签订通常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其三是劳务派遣制员工,他们与外部独立的人力资源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四是业务外包制员工,这类员工是为完成企业特定工作任务而设立,任务完成后即离职。 相关概念 当下所提及的国企“正式员工”,是指与国企公司主体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与国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所享受的福利待遇,如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险、房补、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与过去有编制的员工近乎一致。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极少数由事业单位改制而来的国企,以及极少数中央企业下属单位(如部分军工央企下属的科研院所),可能仍保留少量事业编制,但此类情况极为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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