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签看不清?数字标签新规实现扫码可听、可播、可放 #标签 #食品安全 想看清一件预包装食品外包装上的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却因为字太小而不好找、看不清,是众多消费者的痛点。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痛点,今天上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 《公告》是在今年3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基础上,进行的进一步细化数字标签的应用,意在为消费者和食品企业享受数字标签“红利”提供依据。 进一步规范数字标签的使用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的定义,数字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采用二维码等信息化手段展示的食品标签。 通过扫描数字标签二维码,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了解食品标签信息。同时,通过数字标签的页面缩放、语音识读、视频讲解等功能,实现食品标签信息“可听、可播、可放大”,有效解决标签信息“找不到、看不清、读不懂”的问题。 此次发布的《公告》明确允许通过数字标签展示更多因实体标签版面受限而无法展示的合法信息。这些信息包括:配料具体来源及生产工艺细节、产品产地溯源信息、详细食用方法建议、食品安全与营养特性说明、全链条产品追溯信息等。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中心主任朱蕾表示,数字标签属于食品标签的范畴,其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有关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示内容的规定。数字标签不强制标示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示内容的所有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等,但同时展示在食品数字标签与实体标签上的信息,内容应保持一致。广告、营销等其他信息不属于数字标签内容,相关信息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告》明确,数字标签内容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标强制标示规定,任何对数字标签内容的修改更新,必须完整记录修改内容、时间及操作者信息,确保全过程可追溯,避免篡改,以保障市场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此外,为确保用户体验,保证数字标签信息易于获取,《公告》要求数字标签内容必须清晰、醒目、易读,严格禁止干扰正常阅读的弹窗、飘窗等元素;并大力倡导将数字标签二维码与包装现有二维码整合,实现“多码合一”,通过数字标签二维码,实现食品信息展示、食品追溯、结算等多重功能,保障企业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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