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0:4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6
00:00 / 03:3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
00:00 / 09:4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
00:00 / 00:3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8
00:00 / 00:2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2
00:00 / 00:2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
00:00 / 00:2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解读: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3条是关于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安全的规定,旨在确保证人能够安全、无顾虑地履行作证义务,从而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1.安全保障义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责任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这一规定明确了司法机关在保护证人方面的法定职责。 2.法律责任追究: •刑事责任: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打击报复,若构成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处罚:若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则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立法优先考虑刑事处罚,以震慑严重干扰作证的行为;对于危害性较轻的行为,则适用行政处罚。 3.立法目的: 该条款通过双重责任机制(刑事与行政),既保护证人权益,又维护司法程序的公正性,确保案件真相的查明。 《相关案例与指导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证人保护是刑事抗诉案件关注的重点之一。例如,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部分案件涉及证据审查与证人保护问题,强调需动态还原作案过程并保障证人安全。 •对于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司法机关需结合行为危害性、违法性程度,选择适用刑事或行政处罚,体现比例原则。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司法解释,可参考最高检发布的刑事抗诉典型案例或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 #刑事诉讼法 #法律宣传 #普法正能量 #老百姓关心的话题 #抖来普法2025
00:00 / 02:3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0
00:00 / 00:4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NaN
00:00 / 00:1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6
00:00 / 00:2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8
00:00 / 00:4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7
00:00 / 04:2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9
00:00 / 01:3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
00:00 / 01:4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