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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澹3天前
关于魏登举反映金昌法院执行程序违法及22年维权未果情况的求助 致甘肃省委胡昌升书记、省委政法委刘长根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何莉院长的求助信 尊敬的胡昌升书记、刘长根书记、何莉院长: 我是一名退役军人、企业法人,今以赤诚之心向各位领导紧急求助,恳请关注我长达22年的维权困境! 2008年4月,我依据最高法院相关规定,向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监督申诉。自维权以来的22年间,我始终依规依纪,先后上百次向甘肃三级法院提出申诉,却始终未获正式立案,也未收到任何书面答复,申诉材料仅在各级法院间辗转流转,问题被层层推诿、拖延至今。 作为退役军人,我始终坚信法治力量;作为企业经营者,我始终坚守合法经营底线。如今22年公道难寻,我却面临未知风险。在此恳请各位领导体恤民情,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我的申诉事项,还我一个公正结果。 也恳请广大网友见证:若我连续三天未更新视频,即可能身陷险境。盼各位领导重视,盼社会各界关注! 求助人:魏登举 联系电话:13389456589 日期:2025年1月6日 附:案件基本事实 金川区法院在(2005)金执字第550、557、578、602-611号案件执行中,存在超标的查封、委托无资质机构评估、沿用过期评估报告确定保留价等多项程序违法情形。 该院未依法公告拍卖信息,篡改拍卖记录,违规移交未评估、未拍卖的财产,且未送达拍卖裁定书即强行移交资产,同时隐匿执行卷宗关键材料。此外,法院以“未初始登记”为由否定我公司合法土地权属,拍卖款支付缺乏法律依据,剩余款项去向不明。 核心重大程序违法情形 1. 保留价设定违法:第四次拍卖结束后,时隔465日,法院仍沿用过期评估报告,参照前次拍卖保留价确定新标准,对我公司财产进行处置。 2. 违规移交财产:毫无法律依据,将包括1589平方米房产在内的七项未纳入评估、拍卖范围的财产,强行移交给竞买人。 上述违法执行行为已造成我公司巨额财产损失。我依法申诉维权,恳请撤销相关裁定及拍卖行为。 我保证所述句句属实,各项主张均有证据佐证、有法律依据,自愿对本次陈述内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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