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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缄默4周前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详解 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如在雄安新区租房,向北京中心申请租房提取时,不受在京有自有住房的限制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 ①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系统、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办理 ②在“基本信息”栏目选择“租住商品住房” ③填写承租人信息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编号 ④上传租房发票原件影像,发票需明确标识为房租发票 ⑤填写租赁开始和截止时间,不能超过租赁合同备案的时间 ⑥选择支付银行及约定日,提交后提取金额每月自动转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 2、柜台办理 ①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和租房发票原件 ②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编号 ③如果单位经办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及上述材料 ④委托他人办理时,被委托人需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及授权书 提取金额规则 月租金>月缴存额:按月缴存额提取 月缴存额>月租金:按月租金提取 账户余额不足时,按余额扣减10元 其他注意事项 ①租房发票中未展示实际租期的,需在发票上注明,但不得超过租赁合同备案的时间 ②只有具备本市住房租赁资质的单位可以开具发票 ③提满租赁期后,需使用新租房发票申请提取 ④租金应符合租房区域的合理水平,审核人员会核查租房行为真实性 ⑤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虚假租房行为的,将不予办理提取业务 备注: 1、如无发票租房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类型】选择“无发票租房”,提取额度受限每月最高2000元 2、如为多子女家庭(至少含1个未成年),【租房类型】选择“多子女家庭租房”提供相关材料,每月的提取额度为实际月租金 备注:以上信息供参考,因新政等因素致使内容发生变化,以新变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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