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子楼道内强奸酒吧认识女子 家属赔偿10万后获缓刑 家里有男孩的家长注意了 一定一定要加强性教育 特别是十几二十岁的, 正是懵懂、好奇、冲动的年纪, 一定要做好引导, 树立正确的交友观, 否则追悔莫及。 今年6月9日, 一个初夏的晚上, 19岁的男子魏某和女子袁某, 在酒吧喝酒到凌晨3点左右, 魏某打车送袁某回家, 下车以后, 魏某产生了强奸袁某的念头。 在进入袁某所住小区的居民楼楼道后, 魏某采取了行动, 在这个过程中, 袁某不停哭泣、反抗, 并通过左右摇晃身体, 阻止魏某的侵入, 因力量相差悬殊, 魏某对袁某完成了强奸, 然后离开了现场。 袁某立即在现场电话报警。 魏某接到传唤后主动投案, 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自愿认罪认罚, 并且魏某家属积极赔偿女子袁某10万, 取得袁某谅解。 法院酌定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以魏某犯强奸罪, 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到这里,魏某算是逃过一劫。 有网友评论说, 早先花几百能干的事儿, 最后花10万还得判刑, 要我说啊, 未知全貌,不予置评, 对于女孩的身份, 虽然容易有一些联想, 但我们没有依据不要胡乱猜测, 另外,不管人家出于什么目的, 什么作风, 只要是违背意愿+强制手段+完成进入, 那就构成强奸。 这里,不由让人想起, 前几天郑州高新区的案子, 这个男孩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17岁的少年被女友邀请住家里, 结果被认定为强奸, 判了两年9个月, 因为那个是情侣关系, 对于强制的认定确实还有一些疑点, 目前正在二审阶段。 归根结底, 最近这些案子, 给我们的启示就是 无论男孩女孩, 出门在外, 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对于女孩, 要加强自己识人能力, 不让自己陷入危险境地 男孩更是要做到, 既不伤害别人, 也别落入他人陷阱。 各位家长,你怎么看? #强奸 #真实案件 #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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