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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 go2天前
武汉公司法律顾问解读,清算组是否需公示清算信息? #武汉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免费 #武汉公司法律顾问在线免费咨询 #武汉公司法律顾问在线一对一咨询 #武汉公司法律顾问24小时在线咨询 #武汉公司法律顾问委托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清算组负有法定的清算信息公示义务,这是保障债权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知情权的关键要求。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应先在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解散事由,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需通过该系统公告清算组信息,包括成员、负责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核心内容。同时,清算组应在成立后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通过该系统或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明确债权申报的期限、联系人及地址等信息,公告期为四十五日。公示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如果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需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您正面临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或在后台私信 武汉律师秦琰 执业律所: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限:自2018年执业至今 擅长领域:公司常法与合规体系搭建、合同债务与股权纠纷解决、投融资与合规并购 经典案例:代理国有地产企业商业街商户租赁合同系列纠纷的诉讼与谈判,通过商业谈判使委托方在发送开业通知后得以收取商户租金;代理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多家企业的不良资产纠纷业务,帮助确认并执行债务人财产8000余万元等等多起经典案例 用户好评:获得客户广泛信赖与持续认可 执业特点:严谨务实、专注尽责,深入理解商业逻辑与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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