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1:0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4
00:00 / 03:1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
00:00 / 05:1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1
00:00 / 00:4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605
一文讲清诉讼保全:维权路上的“财产保护伞” 大家好!这里是君定律师事务所。在法律维权中,诉讼保全是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关键手段,核心是通过法院强制措施锁定被申请人财产,保障判决顺利执行,下面用500字讲透核心要点。 诉讼保全分为诉中保全(诉讼过程中申请)和诉前保全(起诉前申请),适用场景明确:只要是要求支付货款、赔偿金、返还财物等有财产给付需求的案件,且存在对方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或财产易贬值导致判决无法执行的风险,就可申请。比如大额债务纠纷中,被告预知败诉可能时转移资金,保全能直接阻断这一行为;复杂案件审理周期长,保全也能锁定财产价值,避免后续执行落空。 申请条件需重点把握:一是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确认合同无效、身份关系纠纷等无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不适用;二是有明确保全必要性,需提供对方转移财产的线索(如房产地址、银行账户)或财产贬值风险证明;三是担保要求,诉中保全需提供不超过请求数额30%的担保,诉前保全需足额担保且30日内必须起诉,民生类案件、金融机构申请等特殊情况可免担保。 常见保全措施包括网络查控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产车辆、扣押动产、冻结股权证券等,法院接收申请后5日内裁定,紧急情况48小时内必须执行。但需注意,保全不可滥用,若申请错误导致被申请人损失,申请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物品、唯一住房等,依法不得查封冻结,保障基本权益。 如果您正面临财产转移风险,或担心胜诉后无法执行,建议及时申请诉讼保全。更多具体流程、担保方案咨询,找侯国君律师,电话18090599181,君定律师事务所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00:00 / 00:3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
法条明确:“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属无效约定,法律绝不支持! 这里是君定律师事务所,针对“单位让签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法律已有明确且刚性的规定,三类核心法条直接否定此类协议的法律效力! 首先是《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要求:该法第4条、第58条、第60条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双方不可免除的法定义务;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应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社保费由单位代扣代缴,任何私下约定都不能对抗这一规定 。 其次是《劳动合同法》的效力否定:该法第26条明确列出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类情形,“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均属无效情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本质是单位免除自身法定社保责任、排除劳动者社保权益,完全符合无效条款的认定标准,自签署之日起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 最后是2025年最新司法解释的直接敲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针对社保纠纷作出专门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彻底堵死了单位以“双方协商”为由规避社保义务的法律路径,该解释已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单位,将面临《社会保险法》第63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限期补缴或补足,还可能产生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会被依法处罚。对劳动者而言,切勿被短期补贴诱惑,放弃社保意味着工伤、医疗、养老金等核心权益落空,即便签了协议,仍可依法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赔偿损失。 更多劳动权益法律问题,可咨询君定律师事务所侯国君律师18090599181,专业律师将依据明确法条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00:00 / 00:3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
00:00 / 02:0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6
00:00 / 00:1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9
工程挂靠合法化?3条路讲透实操要点! 大家好,我是四川君定律师事务所普法专员,专攻建筑房产、婚姻家事法律事务。 工程挂靠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不仅挂靠合同无效,还会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列入黑名单等处罚,一旦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挂靠方与被挂靠方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风险极高。想要合规经营,只有3条可行路径,每一条都要抓牢实操要点: 第一,转内部承包模式。这是最常见的转型方式,核心是“人证合一”。实际施工人必须与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社保,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同时签订内部承包协议,明确施工范围、质量标准、安全责任、利润分配等细节,企业要对项目全程进行质量、安全、财务监管,杜绝“名义承包、实际挂靠”的变相操作。 第二,开展合法专业分包。仅限非主体工程,且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总包单位需取得建设单位的书面认可,严禁将主体工程分包,更不能层层转包。分包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工程款支付节点和方式,确保资金流向清晰,避免出现“以包代管”的违规情形。 第三,与资质企业联营合作。双方签订正规的联营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联营体需以有资质企业的名义参与投标和施工。关键是要做到财务统一管理、项目统一调度,严禁“联营为名、挂靠为实”,即实际施工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仅向联营企业缴纳管理费的模式。 建筑工程纠纷找侯国君律师,咨询18090599181,南充顺庆华康路14号!
00:00 / 00:3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