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兮兮,1月前
行拘 外卖平台:个人行为,非平台骑手 封面新闻记者 张越熙 近日,有媒体发布“网红穿骑手装直播时遭驱赶,放话1.9万粉丝人肉保安”的视频,一度登上热搜。12月20日,上海警方通报:袁某(男,32岁)穿快递服在外滩直播影响游客,遭保安劝阻后煽动直播间观众“人肉”保安,已被行拘 。 12月21日,记者从淘宝闪购工作人员处证实,平台回复:该男子不是平台骑手,此事系个人行为。 相关视频显示,12月14日,一身穿“淘宝闪购”工装的男子在江边步道直播时遭工作人员劝阻,该男子未予配合,反而在直播间喊话:“直播间19000位,把这个保安给我‘人肉’出来。”保安人员表示,“我们这是正常管理”。该男子则挑衅说:“你来打我呀,打我呀。”随后,警务人员向该男子解释:“这边是游客区,不是你直播的地方,而且不能引起围观。”该男子却辩称:“是保安过来才引起围观的。” 事情发生后,上海市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曾向记者证实此事,称该男子后来被警方教育劝离。劝阻原因是他持续几个月在外滩主步道揽客拍照,影响游客。 12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官方微博通报: 2025年12月11日10时30分许,来沪人员袁某(男,32岁)身着网上购得的快递员工作服,在外滩江堤网络直播时占用公共区域影响游客通行秩序,外滩风景区保安员对其开展劝阻时,袁某拒不配合管理,进行言语挑衅并煽动直播间观众“人肉”保安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袁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在公共区域开展网络直播活动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扰乱正常公共秩序。同时,对在网上煽动他人实施“人肉”等网暴行为的,警方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记者查询发现,该男子是一名拥有4万粉丝的自媒体博主。12月15日后其社交媒体账号已设置为私密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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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鹿1月前
山东入室抢婴案 极目新闻记者从“山东入室抢婴案”受害者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处获悉,该案二审将于2025年12月5日9时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该案被判死缓的主犯曾某孩以及另一名被告袁某贵提起上诉。一审判决时,当年被抢婴儿姜甲儒及其父母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曾介绍,在听到死缓的判决后,被告人曾某孩完全“破防”,还对他们及众人破口大骂。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06年11月左右,被告人曾某孩得知刘某某、苏某某夫妇想抱养一个男孩,产生了偷一个男孩卖给他们的想法。后曾某孩与被告人吕某东、王某勇共同预谋此事,并安排吕某东寻找合适的男孩。吕某东经人介绍认识了泰安肥城市王庄镇某村的被告人袁某贵,吕某东将偷小孩卖的想法告知袁某贵,让袁某贵帮忙寻找合适的男孩并许诺给予好处。之后,袁某贵为吕某东提供同村的姜某金家有二胎男孩,该男孩的父母均在外打工,家中只有老人等信息,并带吕某东到姜某金家附近踩点。 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携带断线钳、撬棍、手电筒等工具,来到泰安市肥城市王庄镇某村的姜某金家,三人采用翻墙入院破锁的方式进入姜某金家中,曾某孩、王某勇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住姜某金夫妇,吕某东进入堂屋西卧室将8个月大的姜甲儒从床上抱走后离开。 次日,曾某孩、吕某东以28600元的价格,将姜甲儒卖给刘某某、苏某某夫妇,所得赃款被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三人瓜分。 2024年1月,受害人家属经历多年寻亲,在警方的努力下,终于找到姜甲儒。2024年1月,被告人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袁某贵分别被抓获归案。 今年9月19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曾某孩在共同犯罪中系罪责最为突出的主犯,情节特别严重,认罪悔罪态度差,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后果等,对其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吕某东、王某勇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地位作用基本相当,且均系累犯,鉴于二人的罪责次于曾某孩,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有助于认定全案犯罪事实,且吕某东的供述对侦破本案具有较大价值,对二人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袁某贵为吕某东等人提供关键信息,对确定作案目标及顺利实施拐卖儿童犯罪起到重要作用,在共同犯罪中亦系主犯,认罪悔罪态度差,但其未直接实施入室强抢、出卖儿童行为,未实际获利,罪责次于吕某东、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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