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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绝对理由提起商标无效宣告 当发现自己的品牌被他人抢注时,你的第一反应是不是赶紧查查对方的商标注册时间,然后无奈叹息?我们似乎默认了商标无效就是一场关于“在先权利”的较量。但你是否知道,有一类理由却可以跳出“私权对决”的框架,直击恶意注册行为的本质——无论你是否是直接的权利人,只要对方的注册行为污染了商标注册的“水源”,你都可以请求将其宣告无效。这不是理论推演。一纸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清晰展示了如何用“绝对理由”这把更锋利的法律之剑,斩断那些损害市场秩序的恶意注册链条。即使双方商标并不在同一商品类别时,这条路依然走得通。本期视频胡律师就将结合团队代理的一起商标无效宣告纠纷案件,为大家深度解析:“绝对理由”是什么?为何说它是维护公共秩序的“核武器”?“临水”案如何破局?在类别不同的不利条件下,申请人又是如何取胜?实务中如何运用?收集哪些证据才能证明对方“扰乱商标注册秩序”? 如果你的认知还停留在“商标无效就约等于近似判断”,这期内容将带你看到商标法体系中,为捍卫诚信与公平而设的另一重要维度。它保护的不仅是你的商标,更是所有人赖以生存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当你的商标被恶意注册,除了主张“商标近似”之外,还有一条路径常被忽视,却在实务中愈发重要——以绝对理由提起商标无效宣告。 很多人认为,商标无效宣告主要是“私权纠纷”,只能由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殊不知,若商标注册行为本身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任何人都可提起无效宣告,且这类理由一旦成立,商标将直接“归零”。 #商标 #商标注册 #商标无效 #商标无效宣告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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