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网信办、国家新闻出版署、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办法》首次将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细化为四大类,让网络监管和治理“清晰可判”。 新规立足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从四大维度界定风险信息——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或者实施不良行为的信息。比如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可能对未成年人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的信息。比如宣扬奢靡享乐、炫富拜金、消极颓废等不良价值观的。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信息。不当披露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从防范不良行为诱导,到纠正价值观偏差;从规范未成年人形象使用,到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新规不仅为网络信息划定清晰边界,更通过设置严密的监管措施,为未成年人织密了一张立体化的“防护网”。 立规只是起点,落实方见真章。新规对网络平台和内容生产者提出刚性约束,从信息展示、算法推荐到提示标识等方面,构建全链条防护体系,以精细化治理守护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比如,网络平台不得在首页首屏、热搜、弹窗、榜单等醒目位置,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具体措施) 总而言之,为未成年人筑牢网络安全屏障,是一场关于爱与责任的双向奔赴。盯紧那些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精准发力,用心护航,让清朗网络空间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沃土。#省考#结构化面试 #申论 #时政热点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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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就金融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公开征求意见,拟将数据划分为四个安全等级 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安全管理的细化标准即将落地,分类分级治理为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筑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6年1月24日发布《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3日。该指南旨在规范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活动,提升数据安全水平。 指南明确规定其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融信息服务的提供者,但不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和军事数据。 01 数据分类框架:三大类别与66项细分 指南提出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可按照业务属性进行分类。一级分类分为业务数据、用户数据和企业数据3类,进一步细分为二级分类9类、三级分类66类。 - 业务数据涵盖金融市场数据、宏观经济数据、行业指标数据、组织机构数据和资讯报告数据5个二级分类,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理财、外汇和商品数据等52个三级分类。 - 用户数据分为个人用户数据和机构用户数据2个二级分类。个人用户数据进一步分为基本信息、交易数据、生物特征识别信息3类;机构用户数据则分为基本信息和交易数据2类。 - 企业数据包括经营管理数据和系统运维数据2个二级分类。经营管理数据细分为财务数据、结算管理数据、人力资源数据、市场营销数据和其他经营管理数据5类;系统运维数据分为配置数据、日志数据、安全监测数据和安全事件数据4类。 02 数据分级体系:四级防护与动态管理 指南将金融信息服务数据按重要程度和危害影响从高到低划分为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敏感一般数据、常规一般数据四个级别。 分级要素包括数据的覆盖度、时间跨度、精度、公开状态和地域等。指南要求综合考量这些要素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组织权益和个人权益的影响程度进行判定。 指南还建立了动态更新机制,要求定期检查复核数据级别。当数据内容、时效性、规模、使用场景或加工处理方式发生变化,或因数据融合、国家要求等导致原定级别不再适用时,应及时更新数据级别。 03 政策背景与行业影响 此举可视为对金融信息服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有分析指出,金融数据作为最重要和最有价值的数据类型之一,不仅关乎金融机构权益,更与消费者敏感信息和国家宏观金融系统安全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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