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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故意杀人未遂认定标准是什么 济南刑事案件律师帮你解答 #济南刑事案件律师推荐 #济南刑事案件律师咨询 #济南刑事案件律师在线咨询 #济南刑事案件律师咨询在线解答免费 #济南刑事案件律师法律咨询 故意杀人未遂的认定,核心在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并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即被害人死亡结果未发生)。 司法实践中认定主要围绕三点:一是审查行为人主观故意,通过其言行、作案工具、打击部位等综合判断是杀人意图还是伤害意图;二是判断是否已“着手”实行,即行为是否已对被害人生命造成直接、紧迫的危险,如举刀砍向要害、扣动扳机等,这区别于仅为犯罪做准备的预备阶段;三是确认结果未发生系“意志以外”的因素所致,如被害人反抗、他人阻止、行为人自身失误或客观障碍等,而非行为人主动放弃。 最后,虽然未造成死亡结果,但故意杀人未遂仍属重罪,应负刑事责任,只是在处罚上可以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实践中,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未遂原因、造成的实际伤害及社会危害性。此规定体现了刑法保护生命的绝对价值,即便未遂也需严惩,以震慑犯罪、保护公民生命安全。 陈宝龙,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于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已在法律实务领域耕耘十年以上,具备扎实的实务经验。他以刑事辩护为主要专业方向,长期专注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等多类刑事案件,凭借清晰的办案思路和有效的庭审表达,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刑事案件之外,其服务范围也延伸至多种民商事领域。他处理过大量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并在建设工程等复杂合同事务中积累了一定经验,能够综合研判民刑交叉案件中的复杂风险,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解决方案。此外,他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常见民事纠纷方面也有实践经验,这类案件的处理增强了他对人身权益、损害赔偿等问题的理解,使其在办理相关刑事案件时能更全面地把握案件背景与当事人诉求。 陈宝龙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和法律为根本,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未来,他将继续在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上前行,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务实、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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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哥1月前
#奉公守法 这一成语承载着深厚的中华政治智慧与法治精神,其核心故事与价值源自战国时期赵国名臣赵奢的著名事迹。 一、成语释义 指奉行公事,遵守法纪,以公家利益为重,个人言行严格遵循法律规范。它强调对公共准则的敬畏与恪守。 二、核心故事:赵奢执法 赵奢早年担任赵国“田部吏”(掌管赋税的低级官吏)。当时,赵国贵族特权盛行,平原君赵胜(国君的弟弟,战国四公子之一)府上的家臣仗势长期拒绝缴纳田税,无人敢管。 面对这位权势滔天的王族,赵奢没有退缩。他依法严厉查处,连续处决了平原君府上九名抗税的家臣。平原君闻讯震怒,将赵奢抓来问罪,欲杀之泄愤。 面对死亡威胁,赵奢毫无惧色,正气凛然地陈述了以下核心观点: “您在赵国地位尊贵,若您纵容家臣不守法,国法就会削弱;国法削弱,国家就会衰弱;国家衰弱,诸侯就会来犯,赵国便有灭亡之危。到那时,您还能保住现在的富贵吗?” “反之,以您尊贵的身份,若能带头奉公守法,那么全国上下就会公平有序,国家就会强盛;国家强盛,赵氏的政权才能稳固,您作为国君的亲族,难道反而会因此被轻视吗?” 这番论述深刻揭示了“法治关乎国本”以及“上位者更应表率守法”的道理。平原君听后深受触动,不仅怒气全消,反而认为赵奢是治国贤才,将他推荐给赵惠文王。赵王于是提拔赵奢,让他全面掌管国家赋税。此后,赵国赋税公平,国库充实,百姓富足。 三、深层含义与启示 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故事的核心冲突在于“权”与“法”的较量。赵奢的行为树立了法不阿贵的典范,即法律的权威高于个人权势。 2. 执法者的勇气与担当:赵奢作为低级官吏,其“奉公”不仅是履行职责,更是出于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公心,展现了“铁面无私”的执法勇气。 3. 治国之要,在于奉法:这个故事后来被司马迁载入《史记》,成为阐述古代法治思想的经典案例。它说明国家的强盛,始于公权力的依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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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鉴说法(30)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远离“职业公民代理人” 不具有诉讼代理资格的公民个人签订的有偿法律服务合同,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据此普通公民在满足上述法定条件时,能够参与诉讼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但普通公民为他人代理工伤理赔、诉讼等法律事务的,应当具有无偿性、非职业性的特点。 公民代理应遵循无偿原则,但近年来,一些“职业公民代理人”自知无权作为诉讼代理人,为躲避法律监管,以提供非诉法律服务的名义揽案收费,在案件背后充当隐名代理人。此外,此类“职业公民代理人”大多不具备正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专业人员应具有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其往往是通过“低廉收费”“风险收费”“打包处理”等方式吸引当事人,此类违规收费行为既扰乱了正常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又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诉讼活动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和程序规则,建议公民在诉讼活动中还是应当依法依规行使自己的委托代理权。在办理索赔、维权等事宜或进行诉讼时,应选择向经合法登记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或者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远离“无证上岗”的“职业公民代理人”,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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