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谓的“家庭养老院”,看看民政部官方怎么说? 咨询:家庭式养老监管问题 某人用自家住宅招收社会老人入住,床位数在10张以下,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养老服务。 请问这种情况属于民政部门监管吗?如果是,监管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因为床位数是10张以下,那么就不属于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官网上其他问答的答复,说这是“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那“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定义是什么,监管依据是什么? 是否也需要跟养老机构一样,“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 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从事经营活动,且床位数在10张以下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养老服务的市场主体,属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到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登记。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履行监管职责。 各地相关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完全相同,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属地民政部门。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提供餐饮、医疗护理等服务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资质。 #家庭养老院#养老行业 #养老创业 #养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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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障碍2周前
九江两湖改造:无障碍设施缺位,维权死磕到底 死磕无障碍权益,要求三峡依规整改,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带娃群体平等出行权! 这是2024 年 11 月 22 日南湖公园实拍,这处大台阶成通行拦路虎 —— 残疾人难行、老年人望而却步,连推婴儿车的青年人都步履维艰,这就是九江两湖改造收尾阶段的现状? 早在 2024 上半年,我们就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赋予的权利,对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国家标准,对两湖改造后无障碍设施开展体验督导,且已向相关部门提交完整体验报告。 此前与施工方现场沟通,对方承诺下周一出具施工图纸,却一拖就是一年多,整改毫无进展。本盼着改造收尾能彻底解决问题,不料无障碍设施依旧如此 “不友好”。 昨日反映问题的视频遭举报下架,我即刻检讨,遵守平台规则、保护肖像权,已隐藏相关视频号内容。但维权的脚步不会停,合规发声,更要把道理说清、把问题盯紧! 三峡作为相关方,理当严格遵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落实国家标准,公共设施的改造从不是 “锦上添花”,而是让所有群体都能平等享受公共空间的基本标配! 无障碍出行不是奢求,而是法定权利!这事儿,我死磕到底,只求一个合规整改、畅通通行!#市政工程 #无障碍公益普法 #无障碍出行 #九江 #来自热心市民的溜达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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