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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东莞一家名为“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引发关注。公开信息显示,其法定代表人名为“周瑜”。 1月31日,有自称诸葛亮的后裔的人士则对此发表声明,指出利用“猪”与“诸”谐音注册“猪葛亮”为商标或企业名称,属于攀附历史名人、恶意营销的行为,伤害了诸葛后裔及敬仰诸葛亮人们的感情。 声明中的一位“诸葛亮后人”告诉记者:“我们认为商标局代表政府机构,应该更加的审核严格。我们会向商标局进行申诉,如果行为实在太恶劣,我们也会保留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不过有律师解读,诸葛亮是历史人物,他的名誉权本身已经不受法律保护了。现在的诸葛亮后人,从法律上讲,算不上是能直接提起诉讼的“近亲属”。所以,很难直接去告这家公司侵犯了谁的名誉。 话虽如此,但当“周瑜”和“猪葛亮”在营业执照上并列出现的时候,它消费的已经不止是两个名字,而是我们心里对那段历史和历史人物的共同认知。 目前,东莞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女土回应称,公司名称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注册,并非刻意恶搞或蹭热度。她同时表示,公司节后将不再经营,会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此外,小编了解到,全国各地有多个商家申请“猪葛亮”系列词汇为商标,涉及餐饮、物流、商贸、文化传媒等多个领域。而此次事件,或许引发了公众对历史名人形象保护与商业商标注册边界的讨论。#商标注册#商标布局#诸葛亮#诸葛亮商标 #猪葛亮先卤后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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