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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退个税政策来了! 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6年第3号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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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深圳房新政 2026年1月1日起,深圳二手房交易税费核心政策:增值税不满2年按3%征收,满2年免征;取消普通/非普通住房区分。以下为最新标准与实操要点。 一、卖方税费(核心) • 增值税及附加 ◦ 不满2年:全额按3%征收率计税(原5%),附加税为增值税的6%(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合计约3.18%)。 ◦ 满2年(含):免征增值税及附加。 ◦ 年限认定:以契税完税日期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孰先为准。 • 个人所得税 ◦ 满5年且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 其他情况:可差额20%(能提供原值凭证)或全额1%核定(无法提供原值)二选一;未增值可选核实征收可免缴。 二、买方税费(契税) 家庭住房套数 面积≤140㎡ 面积>140㎡ 首套 1% 1.5% 二套 1% 2% 三套及以上 3% 3% (以核税总价为基数,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三、其他税费(小额) • 印花税:个人住宅交易免征;非住宅按0.05%双方缴纳。 •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 贴花:5元/套(部分区域已免)。 四、实操要点 1. 核税价:以不动产交易中心核定价格为准,并非合同价。 2. 个税筹划:能提供购房发票、契税票等原值凭证,优先选差额20%;未增值或原值难核实,选全额1%更划算。 3. 年限认定:提前核对契税完税与产权证日期,取较早者计算年限。 4. 家庭套数:以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深圳的住房套数为准。 五、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增值税);深圳取消普通/非普通住房标准相关通知(个税/契税)。 需要我按你这套房的核税价、持有年限、是否满五唯一、家庭套数和面积,帮你算一份精确的税费清单(含增值税及附加、个税、契税)并标注最优计税方式吗?你只需告诉我这几项信息即可。 ##买房了 #深圳二手房政策 #深圳二手房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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