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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热门 陕西1月起取消病退政策,新增病残津贴,灵活就业者亦可享受 自2025年1月起,陕西省取消了实施多年的病退政策,并新增了病残津贴制度。这一变革旨在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需求,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保障。 根据新政策,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果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申领病残津贴。这一制度覆盖了所有参保人员,没有距退休5-10年的条件限制,即使只缴费1个月的养老保险也可以享受,只是待遇标准会有所不同。 病残津贴的发放标准依据个人缴费情况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来说,如果病残时累计缴费已符合退休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可以直接按退休待遇同等标准领取病残津贴至退休。如果距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以上,则按待遇领取地基础养老金同等标准领取病残津贴。对于累计缴费未达到退休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人员,也按待遇领取地基础养老金同等标准领取病残津贴,但领取时间有限,根据缴费年限的不同,在12-57个月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灵活就业者也被纳入到了病残津贴的保障范围之内。他们可以通过参保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向参保对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此次政策的调整,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广大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也彰显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决心。相信在新的政策下,更多的患病职工将得到更好的保障,他们的生活也将更加美好。这一变革无疑为陕西省的社会保障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灵活就业者等群体提供了更加全面、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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