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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人”是人类文明的本能,“管物”是人类文明的变异 古代不管哪个文明玩的都是身份政治,无论是苏丹、汗王、皇帝还是酋长,他们的第一直觉都是控制人,因为人是力量的直接来源。 而财富只是肉身的附属品,如果你是官员贵族,你的金子就是合法的;如果你被抄家,你的金子就变成了罪证。这种财富是“软”的,随人而生,随人而灭。 只有当由于某种机缘巧合,如西欧的权力破碎、地理大发现带来的资本增值压力,导致“管人”变得不划算,而“管物”能带来成百上千倍的收益时,文明才会舍得放开对人的禁锢,转而去研究物质的规律。 西方的突破在于将法律从“惩罚人的工具”变成了“界定物的规则”。这套法律不关心你的身份(种姓或官职),只关心这件东西属于谁。 当法律宣布“不管你是宰相还是乞丐,合同就是合同”时,财富就从身份的附属品变成了独立存在自我增值的活资本。 法人制度更是一项天才的发明。它把公司看作一个“法律意义上的物”。这种“管物”的技术让财富可以脱离个体寿命,进行长达数百年的积累。 这就是为什么西方社会在极短的时间内,通过“管物”爆发出的物质力量,瞬间压倒了所有还在钻研“管人”艺术的古老文明。 #历史 #经济 #东西方文化 #法律 #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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