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是男人的春节,女人的劳动节——中国女性到底能不能从这套无薪劳动里,彻底走出来? 中国女性走了哪三条路? 第一条路:集体化时代的“神圣劳动” 1949年到1970年代,中国走过第一条路。 那时候农村搞“爱国增产、厉行节约”,女性被动员起来——“三八红旗手”“铁姑娘、红大嫂”战斗队,以政治动员的方式鼓励女性参加劳动。 听起来很进步对吧?但学者陈晶环的研究发现一个残酷真相:这种“神圣化劳动激励”,以精神荣誉代替物质回报,女性收入有限,劳动成果被集体拿走。更可怕的是,它“没有根除父权制思想”,反而为改革开放后彩礼飙升埋下了伏笔。 这条路告诉我们:光有劳动没有报酬,是另一种剥削。 女性被动员进田里干活,回到家还得继续干——因为“家务”依然是女人的事。第二条路:市场化时代的“彩礼爆炸”) 1980年代以后,第二条路来了:物质激励。 劳动竞赛从“为社会主义”变成“为自己赚钱”,收入差距拉大。但与此同时,一个怪现象出现了——彩礼暴涨。 为什么?学者们提出一个框架:劳动激励从“神圣化”转向“物质化”,消费机制从“抑制”转向“刺激”。 翻译成人话:过去大家都没钱,彩礼就是个仪式。现在男的能挣钱了,但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也出来了——农村男青年只能用高额彩礼来弥补自己在婚恋市场的“劣势”费孝通早就说过:高额彩礼是男家对女家转让劳动力的补偿。这条路告诉我们:当女性劳动有了市场价值,彩礼就成了她被“买断”的价格。 2021年国务院印发的妇纲,白纸黑字写着“抵制高价彩礼”。但问题没解决——因为问题的根源不是彩礼本身,是这套“你要干活、但你不配是主人”的系统还在运转 (1第三条路:民法典时代——法律开始看见家务劳动。 第三条路,我们正在走。2020年《民法典》第1088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2023年,广州一个“全职妈妈”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男方支付5万元家务劳动补偿。2024年,湖北王大姐的案子,检察官跑遍全镇调查取证,最终法院改判8万元补偿。办案检察官说了一句话:“家务劳动的价值不应被忽视,它应当被正视、被尊重、被保护。” 问题来了:8万块,买断20多年?够吗?#女性主义 #女性成长 #女性智慧 #口红试色 #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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