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1:4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4
00:00 / 01:4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0
00:00 / 01:1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
出口退税、报关申报,销售环节的单证非常关键。 先说合同,出口合同必须和报关单信息完全一致。很多企业签合同时间早,后续报关时又不核对,结果商品名称、单位、数量对不上。所以呢,千万不要只盯着发票,合同也需要和报关单保持一致。 我在帮企业审单证时,最常见的就是合同和报关单信息不匹配 合同格式也有讲究的,最好准备中英双语版,方便多方核对。另外,国外客户是不需要签字盖章的,这跟国内销合同不一样。 其实,在所有申报资料里,合同反而是最好修改的。如果发现合同信息和报关单有出入,直接修改合同,确保最终提交给S局的版本和报关信息一致就行。 记住一个原则:先审好合同,再提交S局。 物流条款也要对上,像FOB、EXW这些贸易术语,必须和报关单保持一致。这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总是有人忽略 关于客户来源,如果是线上接单,一定要保留好沟通记录。跨境电商则需要提供境外店铺信息或对应的销售订单数据。 还有一种常见情况:付款方、收货方与客户不一致。比如合同签的是香港A公司,付汇是美国B公司,提货又是另一家C公司。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呢?在出口合同最下方加两句备注——"此批货款委托×××公司付汇"、"此批货物委托×××公司提货"。基本能解决三方的合规问题。 关于收汇手续费也要留意。比如应收100万,实际到账少了几十美金,那是海外中转时扣的手续费。 这笔款必须在外汇水单上明确标注,如果没有标注就不符合0110报关的收汇要求。有时候会要求写说明,有时候可能要求补回差额 #出口退税[话题]# #财务[话题]# #跨境电商[话题]# #财务干货[话题]# #财税咨询
00:00 / 02:2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
发票进项品名不一致 是否会有税务风险? 公司开出的发票与取得的发票名称不符,会引发税务风险吗?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进销项品名不一致问题。 首先,这个问题主要针对商贸公司。在商品形态未变的情况下,公司开出的销项发票必须对应有相同的镜像发票,且名称必须一致。这是税务部门在打击虚开发票过程中重点关注的方面,因此税务系统也会设计相应的预警机制。 然而,也存在一些合理的情况。例如,生产企业和施工建筑企业,其进货多为材料、机械设备等,而销售的是最终成品或建筑服务,进销项品名自然不同,但这是完全合理的。另外,组装销售类公司,如组装电脑,其进货为各种配件,而出售的是整台电脑,这也是合理的。但这类企业若仅为商贸公司,没有组装或委托加工的经营范围,系统仍可能发出预警,此时只需解释清楚即可。 还有一种常见情况是,企业购进的发票为某种具体商品,如三角阀,但销售时开票为更泛泛的类别,如管道配件。这种情况一般问题不大,不属于进销项的严重背离,即使引起预警,解释清楚即可。 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企业为避税而进行的操作,如用高价酒发票抵扣低价酒销售,或进货为电脑而销售为钢材,这种严重背离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总之,企业应确保进销项发票的一致性,合理经营,避免税务风险。同时,税务部门也会通过预警机制进行监管。 关注科创导航,获取更多财税知识,为您的财务安全保驾护航。 #发票 #进项发票 #品名 #税务风险 #财税知识
00:00 / 01:1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