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1:4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2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白酒作为食品范畴的特殊品类,这份新规,以权责清晰、全程可溯为核心,对贴牌酒的资质审核、过程监管、标签标识等作出全面规范。 新规中有两项条款可能会影响贴牌酒的走向:一是第九条明确要求,委托双方实施食品委托生产行为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生产合同,委托生产合同包含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的采购及提供方式,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方式及责任等六项相关事项。 这意味着,未来贴牌方与生产方必须设立书面合同,明确食品原料的采购方式、提供方式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从制度上厘清责任边界,有效消除消费者的维权责任不清的难题。 二是第十三条规定,委托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其标签上应当在紧邻位置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受托方的名称、地址,在名称前冠以“委托方、受托方”或者“委托单位、受托单位”等字样。 这表明,今后消费者可通过产品标签,直观清晰地辨别品牌委托方与生产受托方信息,并获取详细地址与联系方式,实现产品快速溯源。 另外,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新出台的《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明确将涉及国计民生、消费量大、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同时,使用罐车运输上述液态食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今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 酒类也是五大类之一,重点包括4种,分别是: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 也就是说,未来原酒作假的隐患基本要被消除,贴牌商那种以“李鬼”替代“李逵”的擦边暴利行为,已经没有了空间。 未来的贴牌商,该何去何从?#贴牌 #白酒 #食品
00:00 / 02:3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
00:00 / 01:2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3
00:00 / 05:4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61
00:00 / 01:1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0
00:00 / 00:4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66
00:00 / 03:2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
00:00 / 25:3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160
00:00 / 04:2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27
00:00 / 05:0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64
00:00 / 01:3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4
00:00 / 02:5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179
00:00 / 00:0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7